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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度全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事业[2015]2号)和《新乡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校党字[2014]4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度全员考核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机构

成立校2015年度全员考核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副书记、副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具体考核工作由组织部、人事处、纪检委及两办负责实施,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和人事处。

处级班子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按照上级、学校有关文件和组织部的具体安排部署进行,其他职工年度考核由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本通知执行。

二、考核原则、范围、内容、标准按照《新乡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校党字[2014]44号)(附件1)执行。

三、考核指标

按照参加考核人数的15%推荐优秀人员,处级干部考核优秀指标按照组织考核程序确定,其他教职工考核优秀指标按人事处制定的《新乡学院各党总支全员考核优秀指标(一般人员)分配计划》(附件2)执行(新调整的科级干部还由原单位所属总支进行考核)。

四、考核程序

1、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学习文件,部署考核工作。

2、个人总结。根据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做出书面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

3、公开述职。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参加考核的每位教职工进行述职。

4、民主测评。测评办法按照《新乡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校党字[2014]44号)规定的办法进行。(测评表见附件3)

5、综合评价。党总支在个人总结、公开述职、民主测评基础上,对被考核人进行综合评价,写出评语,确定格次,报学校考核办。

6、学校审核。考核办依据《新乡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校党字[2014]44号)文件》规定程序进行复审。

7、确定格次。校考核办向校长办公会汇报,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确定格次。

8、公示和反馈。

五、时间安排

1、参加考核教职工从人事处网页下载填写《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合同制人员均填写《合同制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表见附件4)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学校考核办公室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协调安排本单位中层干部和其他职工的考核时间。

3、1月15日(周五)前各总支(直属党支部)将考核初定结果和本单位考核总结报告交至考核办。

人事处

2015年1月7日

附件1:《新乡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校党字(2014)44号)

附件2:新乡学院各党总支全员考核优秀指标(一般人员)分配计划

附件3:全员考核民主测评表

附件4:考核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