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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学习职称评审政策的通知

各单位、各相关教师:

今年河南省职称工作出台了两个新文件,一个征求意见稿(高校自主评审)。根据今年的变化,目前我校在积极修订完善职称评审工作的配套文件,为了让广大教职工及时、广泛了解和掌握职称评审新规定,提高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把握政策能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文件

1.《 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豫人社办〔2017〕12号)

2.《关于2017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40号)

3.《关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请各单位及时传达、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上述文件(见附件)。

二、反馈意见

各单位汇总本单位对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后,于10月26日前将征求意见表书面反馈至人事处职称科。

联系人:安子强 联系电话:3682565

其他事宜,请留意后续通知。

                                                                         人事处

2017年10月20日

附件1:《关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豫人社办〔2017〕12号)

附件3:《关于2017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40号)

附件4:《征求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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