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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乡学院教职工2017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2017〕186号)和《新乡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院党字〔2017〕3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新乡学院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丁庭选、刘兴友

副组长:阎宏斌、杨士斌、吴中、刘翔、王选年、陈业宏、张占祯、张宝林、张丽伟

成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办公室主任:刘翔(兼)

办公室副主任:张丽伟(兼)

办公室成员:刘晔、岳晏、孟桂香、赵海青、杨钧、冯延龙、孙晓棠、安彩英

二、考核原则、范围、内容、标准

我校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按照《新乡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院党字〔2017〕3号)(附件1)执行。

三、考核优秀指标

我校2017年度教职工考核优秀指标按照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参加考核人数的15% 进行推荐,处级干部考核分组情况及优秀指标按照组织部考核程序确定,其他教职工考核分组情况及优秀指标分配计划见附件2。

四、考核程序

1.工作部署。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本总支(支部)全体教职工会议,学习文件,部署考核工作。

2.个人总结。根据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从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做出书面总结,填写考核登记表。

3.述学述职。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本总支全体教职工会议,参加考核的每位教职工进行述学述职。

4.民主测评。测评办法按照《新乡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院党字〔2017〕3号)规定的办法进行。(测评表见附件3)

5.量化积分.根据《新乡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量化积分表》(附件4)的积分标准,对教职工进行量化积分。

6.综合评价。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个人总结、公开述职、民主测评、量化积分的基础上,对被考核人进行综合评价,写出评语,确定格次,报学校考核办公室。

7.考核领导小组审核。考核办依据《新乡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院党字〔2017〕3号)规定程序进行复审,并提交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8.公示。公示考核结果,公示期3天。教职工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按《新乡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院党字〔2017〕3号)规定程序处理。

9.学校研究并确定格次。考核办向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汇报,经学校研究通过,确定格次。

10.反馈。考核办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

五、时间安排

1.参加考核的教职工从人事处网页下载并填写《管理、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期)考核登记表》,合同制人员均填写《合同制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表见附件5)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学校考核办公室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协调安排本单位中层干部和其他职工的考核时间。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请于2018年1月29日下午6:00前将考核初定结果和本总支(支部)考核总结报告交至考核办。

附件1:《新乡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附件2:新乡学院教职工2017年度考核编制分类人数及优秀指标分配计划

附件3:新乡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附件4:新乡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量化积分表

附件5:考核登记表

新乡学院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