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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基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基层推荐小组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2018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组建2018年基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基层推荐小组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建基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基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基层职称申报人员的职称晋升情况统计、政策宣传、材料查验、资格审查、民主测评、评议推荐和相关争议问题处理等工作,组长由二级学院(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不少于5人。

二、组建基层推荐小组

基层推荐小组负责组织基层单位职称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基层择优推荐工作,成员须具备高级职称,出席推荐会议不少于7人。

(1)各教学学院(部门)基层推荐小组由党政负责人和教师代表不少于7人组成(高级职称不足的单位由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外聘专家),其中,学科(学术)带头人、教研室主任、教学骨干要占一定比例,原则上组长由院长(主任)担任。该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或校纪委派人对基层职称推荐工作全程监督。

(2)社会系列、思想政治辅导员(就业指导)系列等基层推荐小组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7人。校纪委派人对该基层职称推荐工作全程监督。

三、工作要求

符合附件3回避人员制度范围的应主动回避,不得作为基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荐小组的成员。请各学院(部门)于12月27日下午5:00前将附件表格交到人事处职称科(A07号楼503),同时发电子版至:xxxyzcb@163.com。

联系人:安子强                 电话:3682565

附件:

1.基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信息登记表

2.各基层推荐小组成员信息登记表

3.回避人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