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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关于印发《河南省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2011-2020)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科〔2011〕117号
2016-05-13 09:39   审核人:

各省辖市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财政局、教育局、人社局、科协,各省直管县(市)委组织部、县(市)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教育局、科协,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实施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战略,建立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协决定组织实施"河南省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2011-2020)"。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协

二O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河南省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工程(2011-2020)实施方案

为加快实施"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战略,建立一支高水平、高素质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推进创新型河南和中原经济区建设,根据《河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科协决定深入实施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2011-2020,以下简称"创新人才建设工程")。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创新人才建设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推动中原崛起"的指导方针,围绕"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战略,坚持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战略思想,把培养造就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作为建设创新型河南和中原经济区的重大举措,加紧建设一支以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为主体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为实现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提供坚强的科技人才保证和广泛的智力支持。

创新人才建设工程坚持"四个结合"的原则:

——坚持政策引导与项目资助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基地建设与综合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用好现有人才与储备未来人才相结合的原则;

——坚持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创新团队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二、建设目标

创新人才建设工程的目标是: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河南,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培养和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先进水平或在国内得到广泛认可的领军人才,带动形成一批创新团队,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富有活力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

到2020年,通过创新人才建设工程的实施,实现“四个一”目标,即:

(一)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形成一支思想道德素质过硬、学术技术水平领先、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被业内广泛认可的科技领军人才队伍。这支队伍由四层梯队组成,即:"两院"院士群体;60名“中原学者”;600名左右覆盖各行业的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培养一批后备科技领军人才,即1000名左右科技创新杰出青年人才。

(二)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形成一批由"两院"院士和其他科技领军人才带领的400个左右的科技创新团队。

(三)一支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通过科技领军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的培养、带动,造就4万人左右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骨干,形成一支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

(四)一批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以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国际联合实验室等为载体,建立50个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基地。

三、建设内容

按照创新人才建设工程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目标,创新人才建设工程的主要内容是构建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体系。

(一)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以选拔、培养为手段,发现并造就一批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

1.以凝聚和扩大"两院"院士群体为目标,支持、吸引"两院"院士参与我省的科技创新以及创新人才和团队的培养。

2.以造就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团队及院士后备人才为目标,通过对在豫工作的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人、国家重大项目首席专家或主持人、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主要技术负责人等科技人才的支持,实现到2020年培养出60名“中原学者”的目标。

3.以选拔、培养科技创新杰出人才为目标,通过对在豫工作的获得博士学位5年以上并具有正高级以上技术职务,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前三名主要完成人或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创新型科技团队的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骨干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我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经原国家人事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省优秀专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等人才的支持,实现到2020年培养出600名左右覆盖各行各业高层次科技创新杰出人才的目标。实施生物技术和新材料人才专项,培养一批生物技术领域和新材料领域的领军人才。培养造就企业科技创新杰出人才,巩固企业在科技人才开发中的主体地位。

4.以选拔、培养科技创新杰出青年人才为目标,加大人才梯队的建设力度,促进我省青年科技人才的成长,发现、培养和造就青年科技创新人才,实现到2020年培养1000名左右科技创新杰出青年的目标。

充分发挥“人才培养联合基金”(我省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设立)的作用,侧重培养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青年科技创新人才,为青年科技人才大胆创新创业提供更多机会,调动青年科技人才发展事业的激情和活力。

科技创新杰出青年重点支持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在"人才培养联合基金"实施期间,侧重培养应用研究和产业开发青年科技创新人才。

(二)创新型科技团队:以我省战略基础产业、战略支撑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及重点学科和研发平台为基础,以优秀领军人才为核心,支持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团队,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围绕我省确定的重要创新方向、优先发展领域、重点学科和优势产业,重点支持、吸引以院士为主体的领军人才参与我省的科技创新活动和科技人才团队培养;支持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合理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的研究团体,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和人才资源的优势整合,实现到2020年形成由"两院"院士、"中原学者"等科技领军人才带领的、掌握产业关键技术的400个左右的创新型科技团队目标。

(三)创新型科技人才骨干:以培养、壮大创新型科技人才骨干为目标,采用网络化配置办法,通过项目、人才、基地的统筹,构建完善的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体系,形成创新人才建设工程有效载体和抓手,满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创新型科技人才的迫切需求。通过领军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的培养、带动,以及国家级重大项目、省重大科技专项、重大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支持培养,实现到2020年造就4万人左右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骨干目标。

(四)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基地:加强实践培养,在实践中集聚和培养创新人才,依托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实现到2020年建成50个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的目标。

四、措施及支撑条件

(一)切实加强领导。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是一项具有战略性、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多部门共同努力。在省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创新人才建设工程的组织和协调。

(二)加大支持力度。逐步增加科技人才发展计划经费,实现以科技领军人才及其团队为核心,以项目为载体的支持模式,建立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资助的长效机制,确保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稳步推进。

(三)加强资源集成。以省科技人才发展计划为载体,充分发挥省科技人才发展计划在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其它各类科技计划及相关工作,要按照人才、项目、基地统筹协调的原则,把支持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作为重点方向,明确目标、加强考核、集成资源、形成合力,为科技创新人才、创新团队脱颖而出和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发展壮大创造条件。

(四)健全工作机制。

1.加强创新型科技人才信息化建设。建立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信息库,加强对创新型科技人才的动态管理;建立科技人才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全省创新型科技人才资源整合共享。

2.建立科学的创新型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办法和领军人才、创新团队遴选、认定制度,对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颁发相应证书,对认定的创新型科技团队授牌。表彰和奖励优秀领军人才,科技资源、出国交流培训等向优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倾斜。

3.建立创新型科技人才联系制度。加强与科技创新人才的经常性联系,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工作情况和发展需求,做好服务。充分发挥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在政策制定、重大决策和重大工程立项等方面的咨询作用。

4.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展示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取得的优秀成果和先进事迹,宣传科技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重要贡献,弘扬他们的创业创新精神,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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