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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人事处处长岗位职责

1.负责人事处的全面管理工作;

2.负责全院人员编制、岗位设置、人事调配和人员聘任工作;

3.组织制定学院人才工作发展规划,负责人才引进和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4.组织制定学院人事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5.负责全院教职工薪酬福利、绩效工资改革工作;

6.负责全院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师生教师资格证工作;

7.负责全院教职工的考勤、考核、鉴定、奖惩等工作;

8.负责全院临时用工管理工作;

9.负责全院教职工退休、退职工作;

10.做好人事处长远规划、阶段安排、业务学习、职工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制定和实施本部门工作的规划和安排;

2.协助处长组织制定学校有关人事管理、分配等规章制度,认真贯彻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

3.负责职工招聘、管理、考勤考核等工作;

4.负责职称评定、聘任奖惩、教师资格证等工作;

5.负责绩效考核、工资薪酬、津贴分配等工作;

6.负责技术等级考试、印章档案管理工作;

7.负责临时用工管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工作;

8.负责离退休人员相关待遇及手续办理等工作;

9.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院人员编制管理工作;

2.负责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工作;

3.负责人才招聘与人事调配工作;

4.负责攻读学历学位人员的报批和管理工作;

5.负责教职工考核与奖惩工作;

6.负责教职工的评优评先工作;

7.负责学院师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8.负责人事信息数据库的维护工作;

9.负责教职工考勤、请销假备案工作;

10.负责教职工辞职辞退的审核处理工作;

11.负责工作证的发放、管理工作;

12.做好人事档案的整理、归档和人才统计报表等工作;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劳资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学院有关劳资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薪酬管理规章制度,落实教职工有关工资福利待遇。

2.办理教职工因职称、职务、技术等级变化的工资调整和正常晋升薪级工资的审批工作,建立健全全校教职工工资档案。

3.负责全校年终工作量核算工作。

4.负责工人技术等级的晋升、培训、考核等工作。

5.负责到龄教职工退休手续审批工作。

6.负责学校合同聘用人员的合同签订、考勤考核、工资核发、社会保险等工作。

7.负责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去世后的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8.负责劳动工资的统计报表、有关资料和信息的收集、处理、归档、保管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称科工作职责

1.负责新进教师的转正定级与培养工作,做好各种从业资格的认定工作;

2.推荐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候选人,做好各系列高级与辅助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和高教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3.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以及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的发放工作,搞好聘后管理工作;

4.负责做好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考试、职称外语考试工作;

5.对每年度职称工作进行总结,做好有关职称材料管理和统计报表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社保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河南省、新乡市关于社会保险工作的政策及法律法规;协助制定和规范学校社会保险日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

2、依法维护学校和职工的社会保险权益;

3、依法办理学校失业、养老、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手续;

4、做好社会保险信息库的维护;

5、社会保险费的预算、对账和管理;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