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没有给当前位置指定栏目ID

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系列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职称改革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0年度社会系列职称评审报名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高校教师系列另行通知)。

一、报名范围

符合申报条件评审的我校在岗的财政编制、人事代理、校内编制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评审条件

社会系列申报评审条件遵照国家、河南省相应规定执行,河南省相关文件可登陆河南职称网查看。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程序

社会系列申报人(图书、经济、工程等系列)向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申报。

(二)申报材料

申报者须携带以下原件验审登记(验审后原件本人带回保存)

1.证件证书类。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荣誉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

2.科研业绩材料类。任现职以来的见刊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教材,获批课题,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学院(部门)根据审核情况据实登记。

3.“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作为过渡,2020年仍按原规定4年执行。该政策自2021年度开始执行。

4.继续教育电子证书。2020年省职称评审系统开通全省专业继续教育查询接口,河南省评审系统会自行通过接口查询请申报人员一定要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5.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安排,2020年开始,经济系列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2020年度,符合学历及工作年限条件的均可申报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2020年度参加职称评审通过且参加并通过经济系列高级业务考试的,当年度下文办证。2020年度职称评审通过但没有通过经济系列高级业务考试和未参加经济系列高级业务考试的不予以下文办证,须参加2021年经济系列高级业务考试且通过后,于2021年下文办证,未通过2021年度经济系列高级业务考试者取消2020年度评审通过的资格。2021年开始,全面执行考评结合政策。

、工作要求

1.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今年有意愿申报职称的教职员工进行申报,并指定专人务必通知到每位老师。

2.申报人及学院(部门)应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学院(部门)应根据原件材料核实登记信息,严格按照申报评审条件予以审核,坚持做到无支撑材料的业绩成果不登记,不规范的材料不受理,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办法。

3.请各单位《基层单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基本信息一览表》和《承诺书》(详见附件),于1018上午11点前将电子档发邮箱(xxxyzcb@163.com)、纸质档由学院(部门)统一签字盖章报送人事处职称科。

4.申报个人请提前准备相应系列的评审简表及简表上涉及的业绩电子版,便于后期推荐及系统录入。

联系人:安老师  联系电话:3682565

人事处

2019年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