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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职称申报和资格初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2018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127号)新乡学院关于印发<新乡学院教师系列(含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院人字〔2017〕11号)精神,学校自2018年1228日起启动职称申报(中高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单位组织好个人申报和资格初审工作。

一、职称申报及资格初审时间、地点

1.地点

高校教师系列申报人(含在党政管理部门的兼职教师)向申报专业学科所归口的学院(部门)申报及资格初审,其中申报思政专业辅导员向学工部申报及资格初审

社会系列申报人(图书、经济、工程等系列)向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申报

2.时间

2018年12月28日(周五)至2019年1月2日(周三)

二、教师系列申报、评审条件

2018年职称申报及评审条件按照《新乡学院关于印发<新乡学院教师系列(含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院人字〔2017〕11号)(详见附件)文件执行对于职称外语暂不做要求。

三、申报审查所需材料

申报者须携带以下原件验审登记(验审后原件本人带回保存)

1.证件证书类。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荣誉获奖证书,教师资格证(申报教师系列使用),社会系列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017年评审通过后的无需提供);

2.教学科研业绩材料类。任现职以来的见刊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教材,获批课题,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教学工作量等,学院(部门)根据审核情况据实登记。

四、工作要求

1.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今年有意愿申报职称的教职员工进行申报,并指定专人务必通知到每位老师。

2.申报人及学院(部门)应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学院(部门)应根据原件材料核实登记信息,坚持做到无支撑材料的业绩成果不登记,不规范的材料不受理。

3.请各单位填写《新乡学院2018年度职称申报报名汇总表》(详见附件),于1月3日上午10:00前将电子档发邮箱(xxxyzcb@163.com)、纸质档由学院部门)统一签字盖章报送人事处职称科。

 

人事处

2018年12月28日

 

附件:2018年职称申报资格审查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