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1〕11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现就我校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政策
1.具有博士学位(或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任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可免笔试和面试,本次只需进行网络信息填报,认定工作另行通知;跨学科认定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和面试)。
2.2016年起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后在高等学校任教,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均应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和面试)。
3.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实施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6〕10号)文件要求,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可免笔试和面试,本次只需进行网络信息填报,认定工作另行通知。
二、面试报考条件
(一)思想品德。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河南省内的中国公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身体条件。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三)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身份条件。报名人员为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学人员。
(五)笔试条件。取得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参加本次面试有效期范围为2019年下半年、2020年下半年和2021年上半年参加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的成绩合格人员。
三、面试工作程序
(一)个人提交材料。5月14日上午之前,符合条件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居民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和在国外取得的学历除提供复印件外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3.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仅包括合同首页、申请人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即可。
6.专任教师人事隶属关系证明(需学院盖章,见附件1)。
7.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需考生亲笔签名,见附件2);
以上材料一人一袋,并将《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材料审核清单》(见附件3),粘贴于档案袋封面,需提供的各项材料和排放顺序如上;原件审核后现场退回。其中“申请任教学科”按附件4中学科对照表填写,一般填写二级学科,二级学科不能明确显示考生任教课程的,须填写至三级学科。
(二)省教育厅审核
5月19日-21日,各高校提交本校的面试材料,省教育厅审核批复。
(三)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5月28日-30日,地点:河南开放大学(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北路36号)。各高校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具体面试时间将于考前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公布。体检和认定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收费
各考生在报送面试材料时,一并缴纳考生面试测试费,由人事处统一组织收缴并上交,每人278元,通过支付宝缴费,不接受现金。
(五)网上信息填报
1.考生请于5月28日前登录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http://gxjszg.hateacher.cn),选择“考试人员报名”端口,进行“注册”,并根据要求将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2.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 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免试人员请与5月28日前登录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http://gxjszg.hateacher.cn),选择“免试人员报名”端口,进行“注册”,并根据要求将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四、联系方式
提交材料地点:图书馆南楼812室
联系人:程洪涛 李洲洋
联系电话:3682337
附件:1. 专任教师人事隶属关系证明
2.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诚信承诺书
3. 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材料审核清单
4. 学科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