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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系列职称评审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年度社会系列职称评审报名工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高校教师系列另行通知)。

一、报名范围

符合申报条件评审的我校在岗的财政编制、人事代理、校内编制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社会系列申报评审条件遵照国家、河南省相应规定执行,河南省相关文件可登陆河南职称网(http://218.28.8.46/viewCmsCac.do?cacId=ff808081718ef30a0171956e545e02ad)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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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要说明的问题

1.申报副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并聘任中级岗位(评聘分开系列为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由4年以上调整为5年以上。

2.业绩材料取得时间的计算。申报人员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取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安排,2020年经济系列高级职称实行考评结合,2021年开始全面执行考评结合政策。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

(一)申报程序

社会系列申报人(图书、经济、工程等系列)向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申报。

(二)申报材料

1.证件证书类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荣誉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验审后原件本人带回保存)

2.科研业绩材料类原件及复印件。任现职以来的见刊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教材,获批课题,发明专利授权证书等,部门根据审核情况据实登记。(验审后原件本人带回保存)

3.近五年《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2020年省职称评审系统开通了全省专业继续教育查询接口,河南省评审系统会自行通过接口查询。)

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1)、《2021年度社会系列职称评审报名人员汇总表》(附件2)、规范填写相应系列的评审简表(附件3)(填写规范见附件4)并准备简表上涉及的业绩电子版,便于后期推荐及系统录入。电子档发邮箱(xxxyzcb@163.com)、纸质档由部门签字盖章。

四、具体安排

个人申报、学校审核评审材料:10月14日(周四)下午16:00前申报人员经基层单位资格审查后由本人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人事处审核资格内容,科研处审核科研业绩。

五、工作要求

1.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今年有意愿申报社会系列职称的教职工进行申报,并指定专人务必通知到每位老师。

2.部门应根据原件材料核实登记信息,严格按照申报评审条件予以审核,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无支撑材料的业绩成果不登记,不规范的材料不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3682565



                                                                                            人事处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