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上级和我校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2021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职称评审正式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新乡学院高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院人字〔2021〕13号)、《关于新乡学院2021年职称文件的补充说明》(详见附件1)文件执行。
2.报名及资格初审
基层教学单位申报人(含新原校区申报人)向本人所在学院申报并进行资格初审,思政专业辅导员向学生处申报并进行资格初审。
职能部门申报人向申报学科所属学院申报并进行资格初审。
3.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23日(周二)—24日(周三)。
二、职称申报所需填报的表格
1.申报人员需填写《评审简表》《审核评审参评申报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基层单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一览表》(提交院系便于汇总)。(详见附件2)
2.基层单位需填写《申报条件审核表》《评审条件审核表》《工作人员承诺书》《基层单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一览表》(基层单位汇总上报)。(详见附件3)
三、资格初审所需材料
申报人员须携带以下原件进行申报(验审原件后,本人带回保存):
1.证件证书类。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职资格及聘任证书、荣誉获奖证书等,高校教师资格证(申报教师系列使用);
2.教学科研业绩材料类。任现职以来的见刊论文,正式出版的著作、教材,获批课题,发明专利授权证书,教学工作量等,学院(部门)根据审核情况据实登记。
3.正高级参评人员请提前准备好匿名外审论文2篇。如有外文论文,请提前准备中文翻译文本。
四、工作要求
1.为顺利推进此项工作,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今年有意愿申报职称的教职员工进行申报,请务必通知到每位老师(含兼职教师)。
2.基层单位应根据原件材料核实登记信息,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审核表》《评审条件审核表》要求予以审核,坚持做到无支撑材料的业绩成果不登记、不规范的材料不受理,严格做到“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
3.请各基层单位于11月24日(周三)下午下班前,将《基层单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一览表》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纸质版由基层单位统一签字盖章后报送人事处职称科(图书馆808);将《基层单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一览表》电子版发邮箱xxxyzcb@163.com。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3682565
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