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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年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新乡学院关于评选2022年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四有”好老师教师队伍,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二、评选对象、名额及标准

(一)评选对象

我校现职任课教师(包括专、兼职教师)。

(二)评选名额

“师德标兵”全校评选表彰10名;“师德先进个人”全校评选表彰30名。每个学院推荐1-2名人选。

(三)评选标准

评选推荐的教师应在2022年“当好引路人,一起向未来”师德主题教育系列活动中起到示范引领带头作用,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一年为优秀等次。且符合《新乡学院“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要求。存在师德失范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评审办法及程序

依照《新乡学院“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修订)(院党字〔2020121)(见附件1)执行。

四、报送材料

被推荐人填写《新乡学院“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及详细事迹材料(字数在2000字以上),一式一份,由学院书记、院长签字、加盖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公章,交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于2023年8月23日下午6点前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图书馆805房间),逾期未报者,视为自行放弃。

 

联系人:卢芳,电话:3683147。

 

                                                 中共新乡学院委员会宣传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