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新乡学院关于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实施办法(试行)》(院人字〔2018〕15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度上半年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含考核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一)财政编制
1.2020年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已入编、入校前无职称或已有初级职称的博士、硕士及双师型教师(不含在我校参加职称评审晋升或转评的人员)。
2.在职攻读博士(硕士)学历学位2020年毕业返校、返校前无职称或已有初级职称的人员。
3.其他在职在岗、符合相应条件、此前无职称或已有初级职称的人员。
(二)人事代理
档案在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新乡学院集体账户存放满1年,但尚未办理初聘手续的人事代理人员。
二、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1、附件2)纸质版1份(附件1A4纸正反面打印,呈报单位一栏由各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申报教师系列职称的需提供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完成入校后的继续教育(提供合格证书)。入校时间的计算,财政编制人员为入编时间、人事代理人员为签订人事代理合同时间。
6.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二张(备注姓名)。
三、填写事项
1.财政编制人员
项目 |
选填 |
取得资格方式 |
初聘 |
申报系列 |
高校教师 |
申报级别 |
硕士研究生选:助理级 博士研究生选:中级 |
申报人所属地市 |
省直 |
省辖市 |
省直 |
主管单位代码 |
19018 |
主管单位名称 |
河南省教育厅 |
单位代码 |
19018018 |
单位名称 |
新乡学院 |
外语证书等级 |
免试 |
见习期见工作情况和见习期工作小结 |
入校后的工作情况 |
2.人事代理人员
项目 |
选填 |
取得资格方式 |
初聘 |
申报系列 |
高校教师 |
申报级别 |
助理级 |
申报人所属地市 |
新乡市 |
省辖市 |
新乡市 |
主管单位代码 |
05068 |
主管单位名称 |
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单位代码 |
05068001 |
单位名称 |
新乡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外语证书等级 |
免试 |
见习期见工作情况和见习期工作小结 |
入校后的工作情况 |
四、其他说明
1.来校前无职称的,应初聘助教;来校前有初级职称,可以选择考核认定或任职资格确认;如果选择任职资格确认,请根据《新乡学院引进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确认办法(试行)》(院人字〔2019〕1号)办理相关事宜。
2.财政人员见习期,指办理财政入编手续的日期,入校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参加工作时间、从事本专业时间均为入编日期;入校前有工作经历的人员,参加工作时间为缴纳社保日期、从事本专业时间为入编日期。
3.人事代理人员见习期,指入校办理人事代理时间。
4.“见习期工作小结”栏内填写内容时字数不低于400字,“主要工作成绩及奖惩情况”栏不得空白(奖惩情况没有填写“无”)。
5.各单位要结合申报人员工作岗位对初聘人员进行认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工作表现、为单位发展所作贡献等,考核结果不理想的可以延期初聘。
五、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时间:2021年3月31日(周三)上午11点前。
2.材料提交地点:图书馆808房间
联系人:吕老师 电话:3682565
附件:1.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2.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新乡学院人事处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