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学会关于做好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人社办函〔2020〕81号)文件精神,我校现开展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我校财政在编在岗人员。已入选“333人才工程”“555人才工程”“811青年人才工程”的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不再纳入此次选拔范围。
(二)推荐名额:请各学院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向学校择优推荐1人,党政管理、教辅、科研等部门人员根据专业隶属关系从学院申报。
二、推荐条件
申报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学术技术水平应处于国内或省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和世界、国内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省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3.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社科类奖;
4.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5.获省辖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
6.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世界或亚洲三大赛或全运会中获得奖牌,为我省体育事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7.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作出突出贡献;
8.在文学、艺术、图书、新闻、出版等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国内或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9.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10.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二)《2020年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见附件第2项)A3纸打印,30份。
要求:表中涉及到的个人证件、业绩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被SCI、EI、ISTP检索收录的,应提交查新机构出具的检索证明材料。附件材料按清单(见附件第3-4项)顺序排放,无须装订。
(三)为减轻申报人员工作负担,校内推荐仅提交以上材料,其他材料暂不提交,待学校推荐后,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规范整理材料。
四、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条件进行申报。各单位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及相关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于9月14日(周一)上午11:00前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xyrsc@126.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吕端阳 联系电话:3682565
人 事 处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