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职称深化改革精神及《新乡学院引进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确认办法(试行)》(校〔2019〕1号),现就相关人员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范围
通过录聘、调入、军队转业安置等方式来我校工作的,且在来校前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入校后已经学校同意晋升(或转评)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均须进行职称资格确认。
二、资格确认条件及要求
资格确认条件及要求详见《新乡学院引进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确认办法(试行)》(校〔2019〕1号)。
三、资格确认程序
(一)个人申请及材料整理(5月7日至5月10日)
申请人在5月12日前向所在工作部门提出资格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格确认材料:
1.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聘任证书(文件)原件及人事档案保存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家规定考评结合取得的职称,还需提交原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职称行政管理部门网站查询相关职称资格证书认证打印件一份。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新乡学院新入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确认审核表》(附件1)一式2份;
5.《新乡学院新入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确认综合考核表》(附件2)一式2份。
(二)部门审核(5月11日至5月13日)
申报人所在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确认材料进行核实,并在《新乡学院新入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审核表》、《新乡学院新入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综合考核表》(一式二份)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将《审核表》和佐证材料提交至人事处图书馆808房间。
(三)职能部门复核、公示(5月中旬)
人事处等职能部门复核确认材料,对拟同意资格确认人员进行公示。
(四)学校批准
公示无异议的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结果报学校研究批准,并办理后续手续。
四、其他事宜
资格确认具体工作、材料整理事宜详询人事处。
联系人:安子强 联系电话:0373-3682565
人事处
2012年5月7日
附件1:2019年引进教师名单(21人)
附件2:《新乡学院引进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确认办法(试行)》(校〔201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