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推荐小组:
2018年度职称评聘仍采用匿名评审,提交材料时需提交有关证书、业绩材料的原件以及相应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不显示参评人的姓名和照片。系统填报的信息1月20日(周日)下午6:00后为职能部门审核后的最终版。请各单位通知申报人员对照审核后的填报信息提前整理职称材料,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一、评审表
评审表要求一式3份,填写内容务必真实有效,规范打印装订成册(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填写《评审表》时请严格按照此次审核确认后的评审简表填写。
二、评审简表
1.评审简表所填内容应与实际情况一致,涉及证书、荣誉称号、获奖情况时应能提供原件;代表性论文不超过10篇,代表性著作不超过3部,代表性科研项目(项目奖励专利)不超过6项。
2.评审简表首先打印5份,经所在基层推荐小组、教务处、科研处审核盖章后,各单位各留1份,留人事处2份用于参评人复印匿名评审材料。评审简表需复印45份,复印时覆盖参评人姓名,复印件不显示参评人姓名,复印件内容需与人事处留存的评审简表原件内容一致。
三、业绩成果材料
1.所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需将参评人的姓名和照片覆盖后复印,复印件不能显示参评人的姓名和照片。
2.评审简表上的业绩成果材料原件及匿名复印件1套(需加盖基层单位公章)。论文复印时需显示刊物信息,著作需复印封面、版权页、编写人员页、显示参评人编写章节(若有)、检索页等页面,编写字数证明。
3.收录证明原件及匿名复印件各1套,检索页原件及匿名复印件各一套。
4.科研业绩材料提交时应与评审简表、评审表、网上填报内容和材料清单的顺序一致,匿名复印件与原件顺序一致。
5.个人材料需要用带拉链的袋子装好,袋子上写上申报职称、申报专业、姓名、联系方式,以免混淆。
四、材料排序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五、评审材料提交
1.以上要求的评审材料须由基层推荐小组初审后统一报送相应职能部门审核盖章。
2.评审简表中基层推荐小组、教务、科研盖章后(具体盖章时间另行通知),交至人事处。
附件1:整理材料要求
附件2:2018评审表、评审表填写说明
附件3:材料清单
附件4:高校教师系列职称专业目录
附件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