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有关个人:
2018年职称申报工作目前已完成所有的报名工作,学校将对各位职称申报人的业绩进行审核,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审核地点
1.人事处涉及业绩材料审核地点:A07号楼0507;
联系电话:3682565
2.科研处涉及业绩材料审核地点:A06号楼0307;
联系电话:3682318
3.教务处涉及业绩材料审核地点:A14号楼2楼教务处;
联系电话:3683007(教学工作量);3682593(教学项目与成果);3682683(教学竞赛)
二、相关要求
1.本次业绩审核采用网上审核和纸质版现场审核相结合:申报人登录我校职称申报与评定综合服务平台http://10.114.243.99:8080/login进行评审简表填报,个人携带填报内容的支撑材料进行现场审核,同时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对申报人员所填报的业绩成果进行网上认定。
2.审核结果(量化积分表和审核人员打印的人事、教务、科研信息审核表)经审核人和申报人签字后确认。
3.提供用于纸质审核的《评审简表》,表中的业绩材料应与系统填报内容、顺序一致。即在填写评审简表时,要做到三对照:评审条件与评审简表对照;评审简表与网上填报信息对照;网上填报信息与业绩材料对照。
4.申报人员通过基层民主评议和推荐后填写《评审表》时请严格按照此次审核确认后的评审简表填写。
5.关于业绩认定标准,按照《新乡学院教师系列(含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院人字〔2017〕11号)文件和《新乡学院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聘任工作实施方案》(院人字〔2018〕22号)文件精神执行。
三、需提供材料
1.个人荣誉、教学和科研量化积分初算表2份(审核单位1份、个人1份)、评审简表一式5份(所在基层推荐小组、教务处、科研处审核盖章后,各单位各留1份,留人事处2份用于参评人复印匿名材料),评审简表由所在基层单位填写“情况属实”后签字盖章。
2.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按照个人荣誉、教学和科研量化积分初算表分开供人事处、教务处和科研处分别审核),原件审后退回。
3.资格类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人事处审核),原件审后退回。
4.其他突出业绩(基层单位审核后盖章)。
附件:评审及聘任简表
人事处
2019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