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推荐评审工作,现将申报正高级职称代表作匿名外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各位参评正高级职称人员于2019年1月7日(星期一)下午5点前将送审论文交送至人事处A07号楼503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二、相关要求
1.送审论文原件、检索页1份、复印件一式2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检索页及复印件基层推荐单位盖章。论文复印件须包括封面、封底、目录、正文、版权页等完整信息,并将复印件中姓名、单位等与个人信息有关的内容覆盖。
2.代表作鉴定意见仅限当年有效,再次申报者需重新按程序进行鉴定。
3.非外语专业代表作若是英文出版的论文,还需提供论文中文翻译版。
4.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务必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特别是外出进修学习等不在校的人员。
人事处
2019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