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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申报非教师系列职称基本条件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127号)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审查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程序

(一)申报范围

除教师(实验人员)系列外,请非教师系列的职称申报人员,按照《关于2018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127号)的时间安排附件),积极准备申报材料。

(二)申报程序

我校非教师系列的职称评审工作,先由我校委托省市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待委托评审通过后,再参加学校占指标推荐和聘任。

1.个人申报(929日—10月8日)

申报人员根据要求下载填写《评审表》、《评审简表》(见附件),准备申报材料。

相关系列评审条件请查看河南职称网-申报条件栏目(http://www.hnzc.gov.cn/viewCmsCac.do?cacId=ff8080815452325d015499bcf3772653)

2.基层审查、推荐(10月810月9日

申报人所在单位接收参评人员报名材料、验收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书),初审报名资格,填写基本条件审查表;组织参评人员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评议推荐。

3.材料展示(10月9日—10月15日)

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学校公开展示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展示期5天。展示地点另行通知。

4.学校复核

学校人事、教务、科研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

5.材料上报

学校根据河南省相关系列评委会工作时间安排,整理上报材料。

6.岗位聘任

申报人取得任职资格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评聘程序,通过后予以聘任。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及电子版。

2.《评审简表》一式2份及电子版txt文件(txt文件命名格式:,如“副研究馆员+图书馆+张三”);《评审简表》必须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打印的《高中级资格审查表》一式2份加盖部门公章,部门领导、审核人签字;部门提交的材料展示地点。(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见网页http://www.hnzc.gov.cn/reviewCmsInfo.do?id=ff8080815452325d015499ca5d832707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第一学历(位)证书、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位)证书。上述证书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

5.任现职以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

6.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原件及检索页;检索页须由科研处审核签章。外文论文注明被SCI、EI收录的,要求提供专业检索机构检索收录证明。

7.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结项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科研项目”方面的申报材料,要求支撑材料完整,须附立项通知、结项材料、结项证书等。

8.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到评委会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答辩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高评会另行通知。

9、各系列有报送材料特别规定的,请按照其规定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10.所有要求的电子版材料以申报人“姓名+社会系列名称+级别为文件名打包,10月9日前以部门为单位报送《评审简表》和《高中级资格审查表》,并发评审简表电子版至邮箱;10月15日以部门为单位报送所有材料。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子强

电话:3682565

邮 箱:rsc3682565@163.com

注:教师(实验人员)系列职称申报工作待省里文件下发后再通知申报

                                                                   人事处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