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接新乡市人社局转发《关于开展第三批享受河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18〕417 号)文件,请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对照条件,进行个人申报和单位推荐,并于9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3682565。 人事处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