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河南省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精神和《新乡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自主评审实施方案(试行)》(院人字〔2017〕15号),现对我校2017年职称申报人员的职称材料和三项量化积分进行公开展示,具体展示时间和地点如下:
一、时间
2018年1月8日-1月12日。
二、展示地点
基层推荐小组 |
公开展示地点 |
商学院 |
A03-0506房间 |
文学院 |
A01-0502房间 |
外国语学院 |
A11-0520房间 |
化学化工学院 |
A15-0216房间 |
机电工程学院 |
A06-0418房间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A14-0122房间 |
管理学院 |
A03-0218房间 |
教育科学学院 |
A11-0203房间 |
体育学院 |
A16-0211房间 |
新闻传播学院 |
A14-0406房间 |
音乐学院 |
A04-0503房间 |
艺术学院 |
A10-0202房间 |
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 |
A01-0320房间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A03-0318房间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A09四楼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会议室 |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
A15四楼生命科学技术学院会议室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
A09-0314房间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A01六楼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室 |
大学外语部 |
A11-0620房间 |
3D打印学院 |
西服务区后勤二层楼3D打印学院办公室 |
辅导员 |
A14-0206房间 |
欢迎广大教职员工参观阅览。公开展示期间如对申报人评审材料有疑议,可通过书面材料向校人事处或纪委反映,监督电话:36825236(纪委),3682565(人事处),3682683(教务处),3682318(科研处)。
附件:关于基层职称推荐相关问题的说明
人事处
2018年1月8日
附件:
关于基层职称推荐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材料及积分展示
材料及积分展示过程中,合格参评年限只需在基层单位予以公示,材料展示时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展示材料,做到申报人员的材料不遗失,不损毁。
建议: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等证书类原件审核后留复印件盖章,原件退回。
二、基层职称推荐比例
在申报人员符合当年申报、评审条件的基础上,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推荐,各级别推荐比例(含非财政编制人员)如下:
1.正高级:推荐不限比例;
2.副高级:推荐比例70%(余数向上取整);
3.中级:推荐不限比例。
三、关于“量化积分排名第一”的说明
自主评审工作方案中“对量化积分排名第一而未被推荐出线人员,基层推荐小组要书面说明原因”,关于“量化积分排名第一”指的是教学和科研原始积分合计后在基层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