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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展示2017年度职称申报人员材料的通知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河南省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精神和《新乡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自主评审实施方案(试行)》(院人字〔201715号),现对我校2017年职称申报人员的职称材料和三项量化积分进行公开展示,具体展示时间和地点如下:

一、时间

201818-112日。

二、展示地点

基层推荐小组

公开展示地点

商学院

A03-0506房间

文学院

A01-0502房间

外国语学院

A11-0520房间

化学化工学院

A15-0216房间

机电工程学院

A06-0418房间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A14-0122房间

管理学院

A03-0218房间

教育科学学院

A11-0203房间

体育学院

A16-0211房间

新闻传播学院

A14-0406房间

音乐学院

A04-0503房间

艺术学院

A10-0202房间

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

A01-0320房间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A03-0318房间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A09四楼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会议室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A15四楼生命科学技术学院会议室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A09-0314房间

马克思主义学院

A01六楼马克思主义学院会议室

大学外语部

A11-0620房间

3D打印学院

西服务区后勤二层楼3D打印学院办公室

辅导员

A14-0206房间

欢迎广大教职员工参观阅览。公开展示期间如对申报人评审材料有疑议,可通过书面材料向校人事处或纪委反映,监督电话:36825236(纪委),3682565(人事处)3682683(教务处),3682318(科研处)

附件:关于基层职称推荐相关问题的说明

                                              人事处

201818

附件:

关于基层职称推荐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材料及积分展示

材料及积分展示过程中,合格参评年限只需在基层单位予以公示,材料展示时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展示材料,做到申报人员的材料不遗失,不损毁。

建议: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等证书类原件审核后留复印件盖章,原件退回。

二、基层职称推荐比例

在申报人员符合当年申报、评审条件的基础上,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推荐,各级别推荐比例(含非财政编制人员)如下:

1.正高级:推荐不限比例;

2.副高级:推荐比例70%(余数向上取整);

3.中级:推荐不限比例。

三、关于“量化积分排名第一”的说明

自主评审工作方案中“对量化积分排名第一而未被推荐出线人员,基层推荐小组要书面说明原因”,关于“量化积分排名第一”指的是教学和科研原始积分合计后在基层排名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