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组建2017年基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基层推荐小组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建基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基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基层职称申报人员的职称晋升情况统计、政策宣传、材料查验、资格审查、民主测评、评议推荐和相关争议问题处理等工作,组长由二级学院(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不少于5人。
二、组建基层推荐小组
基层推荐小组负责组织基层单位职称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和基层择优推荐工作,成员须具备高级职称,出席推荐会议不少于7人。
(1)各教学学院(部门)基层推荐小组由党政负责人和教师代表不少于7人组成(高级职称不足的单位由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外聘专家),其中,学科(学术)带头人、教研室主任、教学骨干要占一定比例,原则上组长由院长(主任)担任。该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纪检委员,或校纪委派人对基层职称推荐工作全程监督。
(2)实验人员、思政专业、就业专业等由人事处会同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不少于7人组成,校纪委派人对该基层职称推荐工作全程监督。
三、工作要求
符合附件2回避人员制度范围的应主动回避,不得作为基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荐小组的成员。请各学院(部门)于12月27日下班前将附件表格交到人事处职称科,同时发电子版至:anzq@xxu.edu.cn。
联系人:安子强 电话:3682565
附件:
1. 领导小组和推荐小组成员表
2. 回避人员制度
人事处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