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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事代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接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凡在高校工作人事代理人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再接收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由高校开展自主评审工作,现将我校人事代理人员(含合同制)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校人事代理人员是指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人员,且须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协议),明确相关岗位、职能及有关要求。

未进行人事代理的,须到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后再申报。

二、关于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

办事程序:个人自主申报---基层单位资格初步审核---学校复核---报市人社局审核档案---上报学校研究---认定(初聘)确认---办理资格证书。

(一)申报材料

1.考核认定人员(非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1)《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A3纸打印)。(《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其他评价方式管理”--“录入其他评价信息”--“考核认定”)。

(2)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继续教育证书、1寸彩色照片1张。

(3)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生成上报的电子文本(“其他评价方式管理”--“上报申报信息”--上报、保存到盘上)。

2.初聘人员(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1)《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2份(A4纸正反面打印)、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A3纸打印)。(《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其他评价方式管理”--“录入其他评价信息”--“初聘”)

(2)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1寸彩色照片1张。

(3)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生成上报的电子文本(“其他评价方式管理”--“上报申报信息”--上报、保存到盘上)。

(二)时间安排

(1)考核认定

市人社局审核档案时间是每年度12月下旬,我校将于12月15号至20号受理材料,集中办理考核认定。

(2)初聘

市人社局审核档案时间是每年度7、9、10、11、12月下旬,我校将于这几个月的15号到20号受理材料,集中办理初聘。

三、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

办事程序:个人自主申报---基层单位资格初步审核---学校复核---报市人社局审核档案---上报学校研究---报送各系列各级评委会评审---评审结果公示---办理资格证书。

(一)申报资料

1.“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软件打印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1式3份;

2.省人社厅印制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式3份(手工填报,不得复印);

3.“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软件打印的《河南省___年度___系列申报___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A3纸)一式35份及电子txt文档(破格45份)。

4.破格、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个人业务自传1式10份,要求打印。

5.申报人员的有效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工作后取得学历需提供学历认证)、学位证书、身份证、《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外语(古汉语、医古文)合格证书或成绩单或免试审批表。

6.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或考绩档案(不少于申报年限的要求)。

7.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成果鉴定证书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

8.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撰写的论文、论著原件。

(二)时间安排

高校教师系列,参加学校每年度组织的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其他系列一般在当年10月份材料上报,评审12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以每年度省职改办发布各系列材料接收和评审时间为准。

四、有关说明

人事代理人员取得任职资格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评聘程序,通过后予以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