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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非教师系列职称基本条件审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相关教师:

2017年我省非教师系列职称工作已经启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对非教师系列职称基本条件审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人员范围

除高校教师(实验)系列外,学校其他系列的符合今年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各类(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含非全供事业编制人员)。

二、工作安排

1.个人申报(10月23日—10月24日)

申报人员根据要求下载填写《评审表》、《评审简表》(见附件),准备申报材料。

相关系列评审条件请查看河南职称网-申报条件栏目(http://www.hnzc.gov.cn/viewCmsCac.do?cacId=ff8080815452325d015499bcf3772653)

2.基层审查、推荐(10月24日)

申报人所在单位接收参评人员报名材料、验收证件(毕业证、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聘任证书),初审报名资格,填写基本条件审查表;组织参评人员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评议推荐。

3.材料展示(10月25日—10月29日)

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学校公开展示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展示期5天。

4.学校复查

学校人事、教务、科研等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查。

5.材料上报

学校根据河南省相关系列评委会工作时间安排,整理上报材料。

6.岗位聘任

申报人取得任职资格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评聘程序,通过后予以聘任。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2、《评审简表》一式2份及电子上报txt文件(txt文件命名格式:“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单位+姓名”,如“副研究馆员+图书馆+张三”);《评审简表》必须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

3、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第一学历(位)证书、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位)证书。上述证书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

5、任现职以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的总结。

6、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原件及检索页;检索页须由科研处审核签章。外文论文注明被SCI、EI收录的,要求提供专业检索机构检索收录证明。

7、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结项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科研项目”方面的申报材料,要求支撑材料完整,须附立项通知、结项材料、结项证书等。

8.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到评委会参加面试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答辩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高评会另行通知。

9、各系列有报送材料特别规定的,请按照其规定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四、相关规定

(一)关于年度考核问题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扣除考核基本合格或未确定考核等次的年份,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从考核不合格年份的次年重新计算任职年限。

(二)关于任职年限及年龄问题

1、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年限从实际聘任起开始计算,统一截止到当年9月底。任职年限计算办法:假设聘任开始时间为2006年4月1日,则到2007年3月31日任职年限为1年,以此类推。

2、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全日制研究生上学期间不能计算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晋升的任职年限。

(三)关于申报学历问题

1、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取得的时间,均可正常申报。除卫生系列所有专业、教师系列外语、体育、音乐、美术、医学等特殊专业外,不再限定申报人所学专业必须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只需申报专业与本人从事专业(岗位)一致即可。

2、对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实行认证

从2010年起,对参评人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所使用的、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须进行学历认证。报送评审材料时,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未经认证的学历,不作为合格学历对待。

学历认证方式。一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进行网上查询认证,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是到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hnbys.gov.cn/web/wsdt/guide?guideId=26802)办理,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与相济路交叉口东南角,河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综合服务基地。

中共党校颁发的学历,到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函授部或研究生部办理查证,出具《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登记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安子强3682565

人事处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新乡学院2017年非教师系列职称基本条件审查工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