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新乡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校人字〔2016〕10号)的文件要求,凡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各单位引进的博士人才,均需签订《新乡学院高层次人才聘用协议书》(一式三份),各单位可根据校人字〔2016〕10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需要对协议书进行细化,在与博士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签订,该协议书将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并于2017年5月25日之前交至人事处。协议书模板见附件。 咨询电话:0373-3682565 人事处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