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省人社厅拟于今年12月底出台《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前期已经征求了意见,进行了修订,拟于明年高校职称评审按新条件执行。请各单位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师,要求教师认真研读,对执行新《条件》可能遇到的问题或困难明确提出意见建议。
另就关于单位在编职工通过委培、定向等方式攻读全日制(双证)硕士、博士期间的任职年限课时量及业绩如何界定的问题,征求相应的意见建议。
请各单位将纸质版、电子版的意见建议于12月9日(周五)下午5:00前反馈人事处(电子版发邮箱:346213260@qq.com)。
人事处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