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学术技术带头人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125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工作,为保证推荐工作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特此通知。
一、推荐对象和名额
1.推荐对象:主要推荐在教育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的人员。推荐的重点是在各自学科、专业中起骨干核心作用,以及在关系我省和本地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的重要学术技术领域中做出贡献、取得较大成绩的或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人才。中国青年科技奖及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国家及省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者、省杰出人才创新基金资助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厅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前三名主要参与者),博士、博士后研究人员,回国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等可优先推荐。
具有以下荣誉称号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劳动模范、省级劳动模范,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级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优秀专家、省辖市拔尖人才等。
2.推荐名额:省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名额为2人,各院系部可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学校选拔。
二、推荐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思想解放、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其学术和教学水平在省内和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优势;
3.有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组织管理能力,在学科建设和发展中能真正起到带头、促进作用,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所建树;
4.教学、教研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毕业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符合条件的人员根据通知要求向所在院系部申报(兼职教师向任课院系部申报)。
2.院系部推荐:各院系部严格对照选拔条件,按照“民主、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根据评选条件和相关规定,在民主评议、群众推荐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进行遴选,组织专家认真推荐本单位人选,将遴选出的申报者推荐至学校参加统一评选。
3.学校推荐:学校召开会议,组织相关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评选。
4.报学校研究后,确定推荐人选。
5.公示。
6.上报。
四、报送材料要求
各推荐单位和推荐人选需向人事处提交以下材料:
1.推荐单位报送推荐报告1份,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2.推荐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推荐汇总表》1份(样式见附件1),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4.《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1份。
表中“贡献、水平、效益”栏目字数不超过500字。内容应包括:①本人主持或参与的研究课题的级别和数量、获奖项目的级别和数量、主要项目概况;②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情况;③获得的荣誉称号(由县级以上人事或教育部门牵头表彰的)。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针对上述所列的内容,有所侧重。所填内容既要简明扼要,又要真实准确,提供的各项数字均应有相关的证明材料为依据,不得使用模糊含混的字眼。如:“10余篇”、“近20项”、“省内一流”、“国际领先”等。
5.《2016年度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样式见附件2)30份。
6.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有关培训证书等复印件1套。
7.推荐人选2011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3),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8.2011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样式见附件4),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9.以上所有书面材料和表格均需使用计算机打印(A4型纸张)。推荐人选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培训证书、论文、著作等原件,由人事处查验后退回。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2016年度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
10.此次选拔推荐工作使用“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管理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可以通过省教育厅网站进入系统访问,也可以直接输入系统网址http://dtr.haedu.cn访问。各候选人按时自行登录管理系统,根据系统提示要求,认真注册个人信息,准确填写《河南省教育厅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选情况登记表》。
11.材料2、3、5除提交纸质版外还需发送电子版至邮箱xxxyrsc@126.com。
五、时间安排
1.3月9日发布通知。
2.3月18日之前以院系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到人事处人事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评审时间另行确定。
4.确定人选并经公示后,通知人选上报正式材料。
5.联系人:郝慧娟 吕端阳
咨询电话:3682565
新乡学院人事处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