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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专题网络培训的通知

各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形成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的通知》(教党[2020]32号)和《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的通知》(豫教党[2020]10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专题网络培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教育引导全校教职工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教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新要求新任务上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培训对象

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员工

三、培训时间

2022年4月27日至5月31日

四、学习方式

手机端:点击学习通App,进入后在首页右上角输入邀请码:13604755,或扫描文件后二维码进入,即可进行学习;电脑端:登录学校教务处网站,选择网络教学平台,点击右上角登录(用个人的学习通账号),登录后点击“教学空间”,点击左侧列表里“课程”,选择“我学的课”,即可进行学习。

五、学习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系统学习,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带着问题学,带着思考学。广大教职员工要围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既要把握《讲义》阐释的思想内容,又要结合各自的不同岗位、不同职责、不同问题,做到干中学、学中干,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切实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培育时代新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各单位在5月31日前召开学习总结会,分享学习心得,并将开展学习总结会情况(会议图片、相关新闻稿等)纸质版报送至图书馆南楼81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xxyjsfzzx@163.com邮箱。

六、其他

学习结束后,由教师工作部提供完成学习任务教职工名单,可作为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学时证明。

联系人:李老师 0373-3682337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