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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博士服务期间个人工作进度计划表》的通知

各部门:

凡是按照《新乡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校人字2016〕10号)引进的博士(见附件1)均需要提交《博士服务期间个人工作进度计划表》(见附件2)。具体要求如下。

1.严格按照《新乡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校人字2016〕10号)中的岗位职责与考核办法填写《博士服务期间个人工作进度计划表》。

2.《博士服务期间个人工作进度计划表》中年度按照整年计算,从签订高层次人才协议时间算起。中期的时间是从第一年到第三年。期满的时间是从第一年到第六年。

3.博士要到引进学院进行审核。学院要有专人负责审核《博士服务期间个人工作进度计划表》并签字。

4.博士考核工作将依据《博士服务期间个人工作进度计划表》进行考核,请各位博士认真填写。

5.提交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至邮箱xxxyrsc@126.com

6.提交材料时间地点:2022年5月10日上午下班前交至图书馆人事处人事科808室

联系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3682565

 

 

 

附件1:博士名单

附件2:《博士服务期间个人工作进度计划表》

附件3:《新乡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校人字2016〕10号

 

 

人事处

2022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