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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乡学院2022年评选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激励广大教职工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建设一支推动新乡学院又快又好发展的教师队伍、管理队伍和服务队伍,按照《新乡学院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院党字﹝2021﹞97号)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比例

1.分配性指标。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全校正处级单位(含新乡学院附属中学),评选比例按15%左右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指标分配比例为8%左右,见附件1。参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人员要分别对照《新乡学院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院党字﹝2021﹞97号)文件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

2.激励性指标。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学校根据需要预留2%左右的指标,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倾斜激励。

二、评选条件和办法

按照《新乡学院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院党字﹝2021﹞97号)执行。

(一)对于近两年来具备以下条件的予以优先推荐和激励性指标适当倾斜:

1.在党建高质量和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疫情防控等重大突发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省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高校建设、人才工程建设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教学审核评估推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5.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立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含立项)、国家语委科研项目(含立项)、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含立项)、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含立项)的;

6.在立德树人方面表现突出、为提升学校办学声誉做出突出贡献的;

7.在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程教育认证工作国家级或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8.获得我校“课堂教学奖”特等奖或省级及以上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的;

9.指导的学生个人或团队在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或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获得国家级奖项的;

10.其他方面为学校建设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存在以下情形的予以一票否决

1.有《新乡学院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院党字﹝2021﹞97号)文件中第六条、第十一条情况的;

2.有违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被学校处理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的;

4.有违反宗教政策法规,被学校处理的;

5.工作失职失责,给学校或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的;

6.教学质量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7.有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行为的。

三、工作时间安排(暂定)

830日前完成基层推荐,并报送相关材料;

92日前完成评议;

95日前报请学校会议研究,并公示;

910日前表彰。

四、报送申报材料时间及要求

(一)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比推荐材料须在830日上午10:00前报人事处。

(二)先进集体提交材料:

1.工作总结1份,增加重点工作部分,把亮点工作列出来;

2.“先进集体”申报表一份(格式见附件2),工作亮点最多不要超过5项,以条目的形式列出;

3.优秀事迹简要介绍(1200字以内,正反打印)40份;

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xxyrsc@126.com,纸质版材料交至图书馆南楼808;

5.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提交材料: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推荐,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写“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申请表一份交人事处(格式见附件3、4),同时上报推荐人员汇总名单。



联系人:刘老师   3682565



                              2022年826


附件:

1. 新乡学院2022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指标

2. 新乡学院先进集体申报表

3. 新乡学院优秀教师申请表

4. 新乡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申请表

5. 院党字〔2021〕97号新乡学院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