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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10月专业技术人员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新乡学院关于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实施办法》(院人〔20229号)《新乡学院引进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确认办法(试行)》(院人字〔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10月专业技术人员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校从事各类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编、人事代理及校内编制符合初定、职务确认条件,但尚未办理的人员。

二、初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基层学院初审推荐;

1.申报人填写《新乡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初定申报汇总表》(附件8),申报人所在学院汇总后将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于10月13日(周四)上午11点前交到人事处808,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xxyzcb@163.com;

2.申报人提供《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上联需申请人签字,下联需申请人所在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见附件3);

3.申报人所属学科(专业)业务部门对申报人相关信息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并予以综合考核后,在新乡学院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综合考核表》(附件4)上签署意见;

4.人事处为符合职称初定条件的申请人设置职称申报系统登录账号。设置账号前,申请初定职称人员须已领取社保卡,未领取将不能添加登录账号,请抓紧时间申领社保卡。社保卡办理地址:新乡市市民中心二楼;

5.申报人10月15日可以登录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填写,依据《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说明》(见附件62022年1017日前填报完毕;

(二)人事处审核。人事处根据职称初定相关政策对申请人填报信息进行审核;

(三)审核通过人员公示;

(四)校长办公会议研究;

(五)聘任手续办理;

(六)档案建立

三、专业技术职务确认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确认申请,提交符合规定的确认材料;

1.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聘任证书(文件)原件及人事档案保存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家规定考评结合取得的职称,还需提交原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照片电子版;

2.职称行政管理部门网站查询相关职称资格证书认证打印件一份;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新乡学院新入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确认审核表》(附件5);

5.《新乡学院新入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确认综合考核表》(附件6)。

6.个人填写《新乡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初定申报汇总表》(附件8),所在学院汇总后将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于10月13日(周四)上午11点前交到人事处808,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xxyzcb@163.com

(二)业务部门初审。申报人所属学科(专业)业务部门对申报人提交的确认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并在《新乡学院新入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确认审核表》(附件6)上签署意见;

(三)综合考核。申报人所在部门负责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考核并在《新乡学院新入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综合考核表》(附件6)上签署意见;

(四)人事处复核材料,提出初步认定意见;

(五)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审定;

(六)校内公示;

(七)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批准,确认资格;

(八)办理职称聘任手续。

联系人:吕老师 老师 电话:3682565

 

 

附件:

1.《新乡学院关于初专业技术职务的实施办法》(院人〔20229号)

2.《新乡学院引进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确认办法(试行)》(院人字〔2019〕1号)

3.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4.《新乡学院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综合考核表

5.新乡学院新入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确认审核表

6.新乡学院新入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综合考核表

7.《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说明》

8.《新乡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初定申报汇总表》

9.职称专业目录-参考

 

新乡学院人事处

2022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