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新乡学院关于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实施办法》(新院人〔2022〕9号)、《新乡学院引进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确认办法(试行)》(院人字〔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度10月专业技术人员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校从事各类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编、人事代理及校内编制符合初定、职务确认条件,但尚未办理的人员。
二、初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基层学院初审推荐;
1.申报人填写《新乡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初定申报汇总表》(附件8),申报人所在学院汇总后将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于10月13日(周四)上午11点前交到人事处808,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xxyzcb@163.com;
2.申报人提供《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上联需申请人签字,下联需申请人所在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见附件3);
3.申报人所属学科(专业)业务部门对申报人相关信息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并予以综合考核后,在《新乡学院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综合考核表》(附件4)上签署意见;
4.人事处为符合职称初定条件的申请人设置职称申报系统登录账号。设置账号前,申请初定职称人员须已领取社保卡,未领取将不能添加登录账号,请抓紧时间申领社保卡。社保卡办理地址:新乡市市民中心二楼;
5.申报人10月15日可以登录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填写,依据《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说明》(见附件6)于2022年10月17日前填报完毕;
(二)人事处审核。人事处根据职称初定相关政策对申请人填报信息进行审核;
(三)审核通过人员公示;
(四)校长办公会议研究;
(五)聘任手续办理;
(六)档案建立。
三、专业技术职务确认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部门提出确认申请,提交符合规定的确认材料;
1.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聘任证书(文件)原件及人事档案保存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家规定考评结合取得的职称,还需提交原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一寸照片电子版;
2.职称行政管理部门网站查询相关职称资格证书认证打印件一份;
3.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新乡学院新入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确认审核表》(附件5);
5.《新乡学院新入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确认综合考核表》(附件6)。
6.个人填写《新乡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初定申报汇总表》(附件8),所在学院汇总后将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于10月13日(周四)上午11点前交到人事处808,并将电子版发送至xxxyzcb@163.com
(二)业务部门初审。申报人所属学科(专业)业务部门对申报人提交的确认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并在《新乡学院新入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确认审核表》(附件6)上签署意见;
(三)综合考核。申报人所在部门负责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考核并在《新乡学院新入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综合考核表》(附件6)上签署意见;
(四)人事处复核材料,提出初步认定意见;
(五)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审定;
(六)校内公示;
(七)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研究批准,确认资格;
(八)办理职称聘任手续。
联系人:吕老师 刘老师 电话:3682565
附件:
1.《新乡学院关于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实施办法》(新院人〔2022〕9号)
2.《新乡学院引进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确认办法(试行)》(院人字〔2019〕1号)
3.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
4.《新乡学院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综合考核表》
5.新乡学院新入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确认审核表
6.新乡学院新入职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确认综合考核表
7.《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说明》
8.《新乡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初定申报汇总表》
9.职称专业目录-参考
新乡学院人事处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