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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开展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相关事项的通知

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严格教师职业准入,强化教师职业道德与教育教学能力建设,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教师〔2022〕35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2023年度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人员

我省高等学校符合《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 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教师 [2022] 357号) 中“对象和条件”要求的人员(2021 年度参加高校教师资格笔试且合格者,可直接参加本年度组织的面试)。

二、考试时间

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线上培训和理论测试组成,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线上培训时间

2023年1月13日一3月1日

理论测试时间

科目一: 2023年3月15日9:00- -9: 50

科目二: 2023年3月15日10:05 -10: 55

理论测试补考时间

2023年4月25日9: 00- -11: 00

三、考试方式

教学单位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本部门参训教师名单见附件1至人事处人事处统一提交至省教育厅。确定我校参训人员名单后,参训教师通过河南教师网络学院(www.hnjswlxy.cn)进入“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 平台”),由学校管理员分配账号,上传照片后可进行线上培训。参训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累计获得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20学时为合格,合格后可参加线上理论测试。

理论测试仍在平台进行,参训教师可在3月2日一3月14日通过平台进行模拟考试练习,并按照平台内考试须知调试考试环境。考试共分两科,按百分制计分,两科成绩均为60分以上,为理论测试合格。不合格者可于4月25日进行次补考,补考仍不合格者需重新参加下一年考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今年是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方式改革实施的第一年,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本单位考生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确保考试平稳顺利。履行职责严格按要求审核提交本部门参训教师资格等信息

(二)加强管理。各单位及时确定一名责任心强、计算机水平高、工作严谨细致的联络员老师,做好本部门参训教师的信息汇总、上报和账号分配工作,并配合人事处做好参训教师的督学与管理。

(三)做好服务。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由河南教师网络学院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全程做好考试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正确录入人员信息,确保符合条件的教师都能按要求参与考试。

请各教学单位2023年1月10日下周二中午12点将新乡学院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网上参培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1) (电子版) 发送至指定邮箱xxxyjsfzzx@163.com并通知确定参培的相关人员及时扫描下方下一页二维码加入新院2023年教资线上培训通知微信群(进群请注明所在学院姓名、联系方式)请务必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完成相关人员信息报送,以免影响下一步工作开展

联系人:程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 3682337

   18837371233、18695915337


     新院2023年教资线上培训通知微信群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