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没有给当前位置指定栏目ID

新乡学院关于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单位

202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延期进行,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平稳顺利,现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理论测试时间

  科目一:3月26周日14:30—15:20

科目二:3月26周日15:40—16:30

补考测试:4月22日(周六)14:30—15:20

422周六15:40—16:30

二、考试方式

本次理论测试仍然采用学校统一组织考场,通过笔记本电脑联网方式进行,将通过河南教师网络学院(www.hnjswlxy.cn)平台开展。

三、考试地点

我校A05号楼306教室。

四、补充说明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考试人员做好考试准备。每个人准备一台配备有摄像头的笔记本电脑,考试时考场不提供外接电源,请各单位提醒考试人员提前将笔记本充好电,以满足考试过程中电量使用。

注意:3月15日(周三)科目一合格的教师可直接参加科目二测试3月15日科目一测试不合格、未提交试卷者和未进入系统的教师仍需参加科目一测试,原答题记录有系统保留。

参加4月22日理论测试的成绩与3月26日理论测试成绩同等有效,合格者均可参加面试。

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单位要组织本部门考生按时参加集中考试。并注意以下事项。

做好考试准备

请各单位通知本部门考生仔细阅读通知上的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试注意事项,准时参加考试

(二)备好个人证件。

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个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因手机禁止带入封闭区以内,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务必注意。

(三)不携带考试用具入场

因本次考试全程通过电脑线上完成,考生无需携带任何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类无线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书包、学习资料、计算器、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遵守考试纪律

根据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管理规定,所有考生需在考试开始前,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指定位置就坐。开考后将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牢记各科目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安排,尽量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到达后应尽快有序排队入场,勿在考点周围逗留、聚集,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诚信守纪考试。

所有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考试期间,请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考场内挂钟时间仅供参考)。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考试过程中的一切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生携带手机偷拍考试内容,在qq群、微信群及其他网络平台发布,均涉嫌犯罪,将交由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违纪作弊严惩。

高校教师资格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修正案九) 》《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均对考试违纪作弊行为有严厉的处罚规定。有作弊行为的,其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为了避免将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受到影响,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切莫心存侥幸。

加强健康管理

1)开展健康监测

告知本单位所有考生于考前3天起开展个人健康监测,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主动进行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异常的,请主动联系报备个人情况,缓考或直接参加补考

2)做好个人防护。

各单位再次提醒各位考生做好自己健康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考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保持规律饮食和作息,确保参加考试时身体状态良好。参加考试时请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进出考点以及考试期间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试要求

)要及时转发通知,严格开展资格审查各单位要按照省高校教师资格报名要求,做好本单位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及时转发相关通知,通知本部门符合条件的考试人员提前在系统进行报名并已经完成相应学时学习按时参加测试。本次测试不合格及未参加本次测试者,可4月22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补考。

)要做好疫准备。各单位要根据乙类乙管”防控防疫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完善防疫工作方案确保考生和涉考人员身体健康。

)要严肃考风考纪。单位要强化考风考纪要求,督促参加考试的考生诚信考试、守法考试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相关资料等进入考场。省教育厅及学校将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考试组织情况进行巡考,对出现舞弊等不当行为的个人,将直接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对相关单位进行通报,情节严重的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程洪涛 李洲洋

电话:03733682337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3年3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