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激励广大教职工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建设一支推动新乡学院又快又好发展的教师队伍、管理队伍和服务队伍,按照《新乡学院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院党字﹝2021﹞97号)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比例
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全校正处级单位(含新乡学院附属中学),评选比例按15%左右推荐。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指标分配比例为10%左右,见附件1。参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人员要分别对照《新乡学院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院党字﹝2021﹞97号)文件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
二、评选条件和办法
按照《新乡学院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院党字﹝2021﹞97号)执行。
存在以下情形的予以一票否决:
1.有《新乡学院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院党字﹝2021﹞97号)文件中第六条、第十一条情况的;
2.有违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被学校处理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一年的;
4.有违反宗教政策法规,被学校处理的;
5.工作失职失责,给学校或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的;
6.教学质量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7.有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行为的。
三、工作时间安排(暂定)
8月23日前完成基层推荐,并报送相关材料;
8月25日前完成评议;
8月31日前报请学校会议研究,并公示;
9月10日前表彰。
四、报送申报材料时间及要求
(一)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比推荐材料须在8月23日上午10:00前报人事处。
(二)先进集体提交材料:
1.工作总结1份,增加重点工作部分,把亮点工作列出来;
2.“先进集体”申报表一份(格式见附件2),工作亮点最多不要超过5项,以条目的形式列出;
3.优秀事迹简要介绍(1200字以内,正反打印)1份;
4.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xxxyrsk@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图书馆南楼808;
5.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提交材料: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推荐,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写“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申请表一份交人事处(格式见附件3、4),同时上报推荐人员汇总名单。
联系人:杨老师 3682565
2023年8月21日
附件:
新乡学院2023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指标
新乡学院先进集体申报表
新乡学院优秀教师申请表
新乡学院优秀教育工作者申请表
院党字〔2021〕 97新乡学院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