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新乡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修订)》(新院人〔2023〕22号)文件要求和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各二级成立职称推荐小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职称推荐小组
职称推荐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职称评审政策宣传、申报人员报名统计、资格审查、材料查验、民主考核、评议推荐和相关问题的处理等工作。各推荐小组成员均须具备高级职称,总人数不少于5人(高级职称人员不足的单位可从外单位聘请),其中至少需有1名普通教师代表;
纪检监察部门对各职称推荐小组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具体要求如下:
系列 |
学科推荐小组 |
牵头单位 |
组长 |
高校教师 (实验人员) |
学科专业 |
二级学院 |
学院院长 |
思政课教师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 |
专职辅导员 |
学生处 |
学生处处长 |
注:结合推荐工作的需要,经职称领导小组同意可成立其他职称推荐小组。
二、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单位于12月25日(周一)下午16:00前将“附件1”纸质版(党政领导双签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新乡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图书馆南楼808办公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xyzcb@163.com。
2.符合“人员回避制度”范围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作为职称推荐小组的成员。详见“附件2”。
联系人:李奡麒、吕端阳 电话:3682565
附件:1.职称推荐小组成员名单
2.人员回避制度
新乡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