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
12月26日(周二)—12月28日(周四)。
二、地点
A05-103
三、总体要求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部门参加,对参评人员提交的相关业绩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人员须坚持职称政策、评审标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责任制。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公章的评审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温馨提示:今年的职称评审材料复审工作集中统一进行,参评教师本人不在现场,请所有参评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备随时沟通。
新乡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