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新乡学院关于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实施办法》(新院人〔2022〕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职称互认互通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65号)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4月专业技术人员初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校从事各类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编、人事代理及校内编制符合初定条件,但尚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
二、初定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申报学科(专业)所属学院报名,填写并提交《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3)、《新乡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初定综合考核表》(附件4)、《新乡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初定申报汇总表》(附件5)。
注:申请初定职称人员须已领取社保卡,未领取将不能添加登录账号,请抓紧时间申领社保卡。社保卡办理地址:新乡市市民中心二楼。
(二)学院初审。将下列材料纸质版于4月23日(周二)下午17点前提交至人事处8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xyzcb@163.com。
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3)。上联需申请人签字,下联需申请人所在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对申报人相关信息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并予以综合考核后,在《新乡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初定综合考核表》(附件4)上签署意见;
3.汇总《新乡学院专业技术职务初定申报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由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学校审核
人事处根据职称初定相关政策对申请人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并结合实际进行后续工作。
三、省内互认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申报人在申报学科(专业)所属学院报名,填写并提交《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3)、《新乡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省内职称互认综合考核表》(附件6)、《新乡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省内职称互认申报汇总表》(附件7);
2.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聘任证书(文件)原件及人事档案保存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职称行政管理部门网站查询相关职称资格证书认证打印件1份。
注:申请初定职称人员须已领取社保卡,未领取将不能添加登录账号,请抓紧时间申领社保卡。社保卡办理地址:新乡市市民中心二楼。
(二)学院初审。将下列材料纸质版于4月23日(周二)下午17点前提交至人事处8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xyzcb@163.com。
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3)。上联需申请人签字,下联需申请人所在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对申报人相关信息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并予以综合考核后,在《新乡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省内职称互认综合考核表》(附件6)上签署意见;
3.汇总《新乡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省内职称互认申报汇总表》(附件7)(纸质版由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学校审核
人事处根据职称初定相关政策对申请人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并结合实际进行后续工作。
联系人:李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3682565
新乡学院人事处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