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生处:
根据《新乡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修订)》(新院人〔2024〕23号)和《新乡学院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方案》(新院人〔2024〕2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年度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实际,现将各学院、学生处成立职称推荐小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荐小组
各学院、学生处根据需要成立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荐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职称评审政策宣传、民主考核、综合评议和相关问题的处理等工作;推荐小组负责组织申报人员报名统计、资格审查、材料查验、讲课答辩和评议推荐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或学生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推荐小组组长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各推荐小组成员须具备高级职称,总人数不少于5人(本单位高级职称人员不足可从外单位聘请)。各学院、学生处将领导小组和推荐小组名单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对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具体要求如下:
系列 |
学科推荐小组 |
牵头单位 |
组长 |
高校教师 (实验人员) |
学科专业 |
二级学院 |
学院书记、院长 |
思政课教师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书记、院长 |
专职辅导员 |
学生处 |
学生处处长 |
注:结合推荐工作的需要,经学校职称领导小组同意可成立其他职称推荐小组。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学生处于12月3日(周二)上午10:00前将“附件1”“附件2”纸质版(党政领导双签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新乡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行政楼808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xyzcb@163.com。
2.符合“人员回避制度”范围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作为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荐小组的成员。详见“附件3”。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3682565
附件:1.XX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信息表
2.XX学院职称推荐小组成员信息表
3.人员回避制度
新乡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