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新乡学院关于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实施办法》(新院人〔2022〕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省职称互认互通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65号)文件精神,现就2025年第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初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校从事各类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编、人事代理及校内编制符合初定条件,但尚未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
二、初定程序
(一)个人申请
申报人在申报学科(专业)所属学院报名,填写并提交《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3)、《新乡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综合考核表》(附件4)、《新乡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申报汇总表》(附件5)。
注:申请职称初定人员须已领取社保卡,未领取将不能添加登录账号,请抓紧时间申领社保卡。社保卡办理地址:新乡市市民中心二楼。
(二)学院考核。将下列材料纸质版于4月21日(周一)下午17点前提交至图书馆南楼8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xyzcb@163.com。
1.《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3)。上联需申请人签字,下联需申请人所在学院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2.对申报人相关信息进行初步审查核实并予以综合考核后,在《新乡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综合考核表》(附件4)上签署意见;
3.汇总《新乡学院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申报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双签并盖章)。
(三)材料复核
人事处根据职称初定相关政策对申报人填报信息以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
(四)专家评议
人事处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人进行综合评议。
三、省内职称互认互通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程序
在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管理系统)可以查询到,且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具有高中初级职称的新进专业技术人员,不再进行重新评审或者资格确认,按学校相关要求和程序进行聘任。
省内职称互认互通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并将材料纸质版于4月21日(周一)下午17点前提交至图书馆南楼80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xyzcb@163.com:
1.《新乡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省内职称互认互通综合考核表》(附件6)(纸质版由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
2.《新乡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省内职称互认互通申报汇总表》(附件7)(纸纸质版由学院党政负责人双签并盖章);
3.原取得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人事档案保存的《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或《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
6.职称行政管理部门网站查询相关职称资格证书认证打印件1份。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3682565
新乡学院人事处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