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学生处:
根据《新乡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修订)》(新院人〔2024〕23号)和《新乡学院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方案》(新院人〔2025〕33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年度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实际,现将各学院、学生处成立职称推荐小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荐小组
各学院、学生处根据需要成立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荐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职称评审政策宣传、民主考核、综合评议和相关问题的处理等工作;推荐小组负责组织申报人员报名统计、资格审查、材料查验、讲课答辩和评议推荐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学生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推荐小组组长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各推荐小组成员须具备高级职称,总人数不少于5人(高级职称人员不足的单位可从外单位聘请),且至少3人为一线教师。领导小组和推荐小组成员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监督委员会将对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具体要求如下:
系列 |
学科推荐小组 |
牵头单位 |
组长 |
高校教师 (实验人员) |
学科专业 |
二级学院 (含创新创业学院) |
学院书记、院长 |
思政课教师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学院 书记、院长 |
专职辅导员 |
学生处 |
学生处处长 |
注:结合推荐工作的需要,经学校职称领导小组同意可成立其他职称推荐小组。
二、工作要求
1.请成立职称推荐小组的各二级学院、学生处于11月20日(周四)下午16:00前将“附件1”“附件2”纸质版(党政领导双签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新乡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行政楼808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xyzcb@163.com。
2.符合“人员回避制度”范围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作为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荐小组的成员。详见“附件3”。
联系人:李老师(职称科) 电话:3682565
新乡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