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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二级学院2025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荐小组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学生处:

根据《新乡学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方案(修订)》(新院人〔202423号)和《新乡学院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方案》(新院人〔202533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年度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实际,现将各学院、学生处成立职称推荐小组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荐小组

各学院、学生处根据需要成立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荐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职称评审政策宣传、民主考核、综合评议和相关问题的处理等工作;推荐小组负责组织申报人员报名统计、资格审查、材料查验、讲课答辩和评议推荐等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学生处领导班子成员组成;推荐小组组长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各推荐小组成员须具备高级职称,总人数不少于5人(高级职称人员不足的单位可从外单位聘请)至少3人为一线教师。领导小组和推荐小组成员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监督委员会将对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具体要求如下:

系列

学科推荐小组

牵头单位

组长

高校教师

(实验人员)

学科专业

二级学院

含创新创业学院

学院书记、院长

思政课教师

马克思主义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书记、院长

专职辅导员

学生处

学生处处长

注:结合推荐工作的需要,经学校职称领导小组同意可成立其他职称推荐小组。

二、工作要求

1.成立职称推荐小组的各二级学院、学生处于1120日(周下午16:00前将附件1”“附件2”纸质版(党政领导双签并加盖公章)报送至新乡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行政808室),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xyzcb@163.com

2.“人员回避制度”范围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作为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推荐小组的成员。详见“附件3”。

联系人:李老师(职称科)      电话:3682565





新乡学院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