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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定责”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三定”工作部署,构建权责清晰的内部治理体系,经研究,决定启动全校各单位岗位“定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本次“定责”工作是学校深化内部治理、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专班,认真学习《新乡学院“定责”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详见附件1准确把握工作要求与标准。

二、对照要求,按时报送

请各单位严格依据定责工作实施方案,紧密结合学校发展目标申硕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以及本单位实际,科学梳理、准确撰写本单位整体职责、内设科室职责以及处级、副处级领导岗位职责,并按规定程序与时间节点报送。

三、加强沟通,确保质量

工作中如遇职责交叉、界定不清等问题,请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并及时向归口的审核小组咨询(联系方式见附件1)。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本次“定责”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新乡学院人事处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