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6号),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教社科[2021]2号)、《普通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23年版)》(教社科[2023]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结合我校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校内在岗人员转岗专职思政课教师选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校财政编制和人事代理教职工(含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专职辅导员等)。
二、选聘人数
12人。
三、选聘条件
1.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2.思想政治条件:政治面貌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热爱思政课教学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责任意识和敬业精神。
3.专业要求: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背景(含经济管理类和其他人文社科类)、硕士及以上学位。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未受过任何行政和纪律处分。
四、选聘程序
1.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填写《新乡学院校内人员转岗思政课专职教师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同意、盖章后,于10月16日(周五)下午五点前交至选聘工作小组(图书馆南楼808办公室)。
所在单位须对拟同意选聘为专职思政课教师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等进行审核把关。
2.资格审查
由校纪委、党委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
3.综合考核
由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马克思主义学院等组成综合考核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进行综合考察,一般包括:
(1)试讲答辩:重点考察应聘者对新时代高校思政课的认识、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功底、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思政课教学能力等。
(2)民主评议:由选聘工作小组、校内外思政专家等进行评议。
4.确定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由选聘工作小组提出拟聘建议,报校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5.聘任上岗
公示无异议后,由人事处办理转岗手续并安排岗前培训。转聘为专职思政课教师后,其待遇、职称评聘等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3682047
附件:《新乡学院校内人员转岗思政课专职教师申请表》
党委宣传部 人事处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