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18年工作量核算工作开始,请各单位根据每个月的考勤、考核以及实际工作量的完成情况,按相关职能部门的有关要求及时核算、提交相关材料。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算程序
1.各单位填写《2018年岗位情况统计表》,在本单位办公室公示,于2019年1月10日之前交人事处,同时报纸质版和电子版,电子版发106911012@qq.com。
2.教务处、科研处、素质教育中心等职能部门核算工作量,于2019年1月18日之前报人事处。
3.人事处汇总、核算工作量,于2019年1月21-23日完成。
4.人事处公示核算情况,于2019年1月24-26日完成。
5.审计处审计,人事处提交会议研究,财务处发放,这几项工作于下个学期开学进行。
二、有关要求
1.2018年各项工作量核算按老办法执行。
2.各部门只需填写《2018年岗位情况统计表》,各类工作量完成情况由各职能部门提交至人事处。
3.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劳资科原老师,电话:3683047。
附件:《2018年岗位情况统计表》
人事处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