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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意见 豫政〔2015〕4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河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要求,深化我省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切实增强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高等教育发展进入了新阶段。高校连续扩招以来,特别是2004年以来,我省大力实施科教兴豫和人才强省战略,坚持规模质量并重,把提高办学水平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实现了高等教育持续快速发展。规模迅速扩大,经费投入大幅度增长,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持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增强,高等教育为我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生改善做出了重大贡献,进入了大众化深入发展、内涵建设全面加强的新阶段。同时我省高等教育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不够协调,高等教育水平整体不高,部分高校办学定位不够准确,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经济社会发展脱节现象仍然存在等。当前我省正处于爬坡过坎、转型攻坚的关键阶段,省委、省政府明确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要素规模驱动力减弱,需要更多依靠人力资本质量和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发展,高等教育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我省高等教育必须主动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把握新常态,在发展环境、发展定位、发展方式、发展动力等方面适应新变化,应对新挑战,形成新的发展模式和道路,着力增强内生动力,着力激发创新活力,全面深化综合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实施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大国家战略规划,打造富强河南、文明河南、平安河南、美丽河南,为中原在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更加出彩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高等教育发展面对的新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占领高校阵地、凝聚师生共识。坚持问题导向,深化综合改革,加快职能转变,完善制度体系。坚持突出重点、强化支撑,弥补短板、强化弱项,释放活力、激发动力。要坚持内涵发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把人才培养质量作为生命线,以质量求生存,以贡献求支持。坚持特色发展,立足实际,找准服务方向,强化办学特色,赢得更加广阔的办学空间。坚持需求导向,开门办学,与国家、我省发展同向同行,不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深化改革。改革管理方式,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依法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改革资源配置方式,进一步完善保障和促进公平的长效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社会责任感,增强职业操守、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稳定规模。保持普通高等教育规模基本稳定。严格控制高校新征土地建设新校区,避免办学资源浪费。

——提高质量。把立德树人、提高质量贯穿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过程。高校各项工作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学为中心,牢固确立教学工作在人才培养中的中心地位,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坚持扶优、扶特、扶需原则,以一流标准为牵引,建设一批国内一流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

——优化布局。统筹高等教育区域、类型协调发展。优化区域布局,促进高等教育布局与生产力布局和社会发展需要相衔接。优化高校类型布局,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调整结构。主动适应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产业升级需要,加大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力度,增强专业结构调整的前瞻性、专业设置的针对性、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建立与我省产业需求、新型城镇化建设、民生改善需要更加适应,结构更加合理、特色更加鲜明的学科专业体系。

——强化服务。围绕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实施和“四个河南”建设,调结构、搭平台、创载体、建机制,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深化改革,突出重点,不断提升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3.加强分类指导。建立高校分类设置、评价、指导、评估、拨款制度,引导高校科学定位,在不同层次、领域办出特色。按照高水平大学、特色骨干大学、应用技术类型大学和高职高专院校进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实现分类发展、科学发展。努力建设2—3所国内高水平大学,着力建设7—10所特色骨干大学,加快发展应用技术类型高校,加强高等职业专科院校建设。

4.引导部分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以提升高等教育服务能力为导向,引导部分本科高校瞄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合理定位,特色发展,积极向应用型转变,推动高校实现专业链、人才链对接区域产业链、创新链,促进高等教育布局结构优化、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省政府在招生计划、教师队伍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财政奖补等方面对转型高校加大政策支持和条件保障力度。

5.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2015年研究出台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2020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体系。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高职院校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成绩为基本依据,自主确定录取标准和录取方式。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高校依据学生的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改革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推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考试,建立健全有利于拔尖创新人才和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脱颖而出的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

6.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进一步依法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规范并减少政府及其部门对高校的行政审批事项,不断增强高校发展动力和活力。尊重高校专业设置主体地位,除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外,高校可自主设置专业。支持高校自主管理使用学校财产经费,新增经费继续向基本支出倾斜,提高基本支出经费比例,降低专项经费比例,扩大学校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自主权。进一步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健全合同聘用制。支持高校自主公开招聘教职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宏观政策,自主确定内部收入分配,自主管理和使用人才。依法保障民办高校权益,支持民办高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激发民办高校办学活力。支持高校依法依规自主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

7.加快调整学科专业结构。适应经济新常态,坚持需求导向,满足产业升级需求,做好存量调整和增量优化工作。优先发展高新技术学科专业,加快发展与我省支柱产业密切相关的应用型学科专业,注重改造提升传统学科专业。启动河南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凝练学科方向,汇聚高端人才,整合创新资源,搭建创新平台,建设国内一流学科和优势特色学科,增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继续实施重点学科提升计划,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资源共享、相互支撑、适应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学科群。重点加强航空经济、空间信息、新能源汽车、生物、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清洁能源、大数据、电子商务、物联网、现代物流、旅游与会展、健康服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优势主导产业、新兴服务业和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域的人才培养。着力办好一批涉农专业,积极服务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尊重教育规律,根据产业发展需要,科学调整专业方向。构建我省专业人才需求预测、预警系统,制定完善专业设置、建设与评价标准体系,健全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依据社会需求及高考录取率、新生报到率和毕业生就业率及时调整专业结构。

8.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积极探索科学基础、实践能力和人文素养融合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加强研究生产学研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积极推进学术学位、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深化普通本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实施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支持高校探索与有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协同育人。深化高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强化学生技能训练,着力提升职业能力。支持高职院校深度开展校企合作,与企业共同培养高技能人才。发挥职业教育集团在促进教育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开展多元投资主体依法组建具有法人资格的职业教育集团改革试点工作。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实践教学共享平台建设。

9.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高校的一切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学生的成长成才,着力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树立科学的质量观,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坚持学生为本、教学为先,把教学作为高校最基础、最根本的工作,推动各种资源优先向教育教学一线倾斜。深入实施高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创新教学理念和模式、方法和手段,创新学习方式,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0.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坚持河南急需、国内一流、制度先进、贡献突出的总体要求和政府主导、创新引领、需求导向、多元投入的基本原则,积极构建国家、省、校三级协同创新体系,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有效促进创新要素聚集、融合和贯通,推动高校成为我省行业产业技术发展的研发转化基地、区域创新发展的引领阵地和提升中原文化软实力、影响力的主要阵地。充分利用高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博士后研发基地平台,加大高校与企业的合作力度,强化高校知识创新主体的引领作用和企业技术创新主体的拉动作用,有效实现产学研结合。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企业科技需求与高校科技资源对接机制,增强高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的针对性,建立高校科研成果与企业对接机制和社会发布平台,加快高校科研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加强高校科技孵化平台建设,建设一批专业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大学科技产业园,鼓励师生到大学科技园创业。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等高端创新平台,培养拔尖人才,产出重大成果,增强自主创新、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积极推动高校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向社会开放,加快创新资源开放共享。繁荣发展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挥我省地域优势,推进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强化应用对策研究,培育建设一批高水平新型智库。

11.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健全政府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制机制,保持就业率相对稳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充分发挥就业导向作用,坚持把高校就业状况与招生计划、经费拨款、办学评价、专业调整等有机结合。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我省重点产业、中小企业和城乡基层就业。健全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体系和信息服务平台,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为特殊困难毕业生提供全程就业服务。完善扶持大众创业的优惠政策,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大力开展创业培训,鼓励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引领就业。鼓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高校设立创业扶持资金,引导民间资本有序参与,共同激励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各地、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提供一站式服务。加快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重点建设一批高校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构建政府主导,高校、企业、教师、学生协同参与的创业服务体系。

12.扩大教育开放合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支持高校和所在地共建共享体育场馆、图书馆、学术报告厅等大型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建立高校教育教学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推进教师互聘、专业互修、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图书互借、实验共享,提高教育资源利用效益。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高等教育中外合作与交流,提升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加强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合作,多种方式引进、利用优质教育资源。对高水平、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给予奖励。实施中原文化走出去战略,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努力扩大孔子学院(课堂)规模。扩大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实施范围,启动职业院校教师海外研修计划。制定留学河南计划,建立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制度,促进扩大留学生规模。积极推进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三、强化保障,形成合力,全面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

13.强化政策与制度保障。省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创新,优化服务,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保障条件。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由省政府有关领导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和相关行业、企业参加的高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协调机制,在信息、政策、经费等方面为高校提供指导和支持。各地、有关部门和高校要制定并落实相关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建立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绩效考核制度,把服务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高校资源配置依据。积极稳妥推进省属高校老校区土地处置工作,严格落实已有政策。加强高校机构编制管理,完善动态调整机制,满足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需要。根据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发展规划等因素,适时调整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分类完善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和评价办法。对符合条件的高校,下放教授、副教授评审权。制定有利于促进生产一线高端技能人才到高校兼职兼课的政策。落实财政、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接收高校学生实习。建立对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所举办高校办学经费投入的督导、检查机制。设置高校总会计师岗位,总会计师协助校(院)长管理学校财经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完善经费使用内部稽核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现金管理,不断提升公务支出透明度。强化重大项目建设和经费使用全过程审计,充分发挥教师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作用,科学确定支持项目和经费,按时按要求公布经费账目。制定学分制管理办法,推行学分制收费,逐步形成高校学生按学期注册、按学分收费、按学分毕业的学分制管理模式。加快高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省政府给予先行先试、优先优惠的政策支持。

14.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投入机制,健全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学校接受社会捐赠等筹措经费机制。改革财政教育拨款机制,完善高校生均拨款制度,打破按编制核拨经费的办法,实行按学生数量、毕业生质量等反映办学水平和社会贡献度因素拨款的新方式。建立事业发展与经费投入同步增长的动态调整机制,2017年全省高职高专生均拨款水平达到1.2万元,进一步提高本科生均拨款水平。支持高校积极化解债务,促进高校良性可持续发展。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培养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并适时调整学费标准。完善高校财政拨款预算管理方式,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完善财政捐赠配比政策,调动高校吸收社会捐赠的主动性、积极性。安排高校非竞争性科研经费,支持广大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潜心教书、专心科研。

15.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抓住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三个环节,着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依法治教,强化管理,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高校师德建设工作机制,激励广大教师以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教育感染学生。完善高端人才培养和成长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培育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继续实施人才强校工程和高端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培育一批中原学者、特聘教授、教学名师、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和高水平跨学科的教学科研团队,支持高校面向海内外引进急需紧缺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加强对青年教师的职业素质培养和职业能力培训,建立青年教师导师负责制,推动新老教师传、帮、带,强化教研室等基层教学组织职能。建立健全专业课教师到相关企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制度,增强专业课教师实践能力。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构建“本—硕”一体化职教师资培养机制。依托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联合知名企业建立“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加快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

16.推进高等教育信息化建设。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将信息技术深度融入教学和管理核心业务,以信息化引领教育理念和教育模式创新,构建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信息系统集成和整合。支持高校综合利用云计算、数据分析挖掘等新兴技术,构建硬件集群、数据集中、应用集成的信息化应用环境,实现数字校园建设普及化、协同化、智能化。创新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发、应用、服务机制,构建覆盖各学科、各专业的生成性教育资源体系。加快省级高等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建立校际资源共享机制,加快实名制网络学习空间普及与应用,推动精品开放课程、高校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教学实验平台网络共享。构建高校网络与信息安全防控体系,增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17.完善高校内部治理结构。以制定大学章程为核心,加快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加快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促使高校完善自律机制,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依法办学、依法治校。公办高校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党委的领导核心地位,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民办高校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董(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切实加强监管,把握正确方向,坚持依法办学。发挥教师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中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学术组织建设,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

18.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加强思想理论建设,推动马克思主义最新理论成果进课堂、进教材、进学生头脑。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广大师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思想政治教育主渠道作用,深入推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力实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升工程,不断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化水平。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放心、让学生满意的教师队伍。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和管理,确立阵地意识和底线思维,提高舆论引导能力。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活动内容,拓展活动载体,创造有利条件,营造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环境和氛围。加强高校校园管理和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维稳长效机制建设,切实维护高校和谐稳定。

19.构建多元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建立既符合国家标准又符合省情的质量标准体系,把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度、对人力资源强省建设的贡献度、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高等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准。积极推进管办评分离,建立政府主导、高校为主体、社会有效参与的高等教育多元质量保障与监督体系。建立以高校自我评估为基础,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的高等教育教学评估制度。鼓励社会组织、专门机构和公众积极参与教育质量监测评估,支持社会专业评估机构建设与发展,把委托社会组织与机构开展教育评估监测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建立高校年度教学质量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发布制度,接受社会评价和监督。重视评价结果运用,构建评价激励和导向机制,引导学校面向市场、面向社会、面向需求办学,形成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新格局。

20.营造良好改革发展环境。营造有利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舆论环境,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党和政府关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营造有利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人文环境,各级政府和高校领导要关心学校教职员工的工作与发展,切实提高待遇,及时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激励他们全身心投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有利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社会环境,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通过营造良好改革发展环境,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支持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形成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实现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增强服务支撑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