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
《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已经中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一年六月十九日
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
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是各国在21世纪综合国力竞争中能否赢得主动的决定性因素。专业技术人才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从总体上说,还不能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深入贯彻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适应新世纪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开发人才资源,是全党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
一、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发挥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加强党委、政府对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遵循人才成长规律,重视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通过体制创新、政策创新、观念创新,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相适应。
2.工作目标。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创新和创业的社会氛围,创造、完善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政策与法制环境;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的人才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市场配置人才资源与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健全在党委领导下,党政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工作制度。努力建设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实现我国新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二、适应深化体制改革的要求,制定并完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政策
3.加强人才宏观调控。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要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要求,根据全国人才的总量、结构以及人才的地区、行业分布状况,研究制定有关政策,逐步形成有效的人才宏观调控机制。当前,要结合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领域的人才,各类高新技术人才,以及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专业人才,提出培养、吸引和使用的导向及宏观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和完善本地区人才调控政策。
4.促进人才流动。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健全社会保障体制,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体系,制定双向兼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灵活多样的人才流动政策,为人才合理有序流动创造条件。进一步落实“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方针,加强对留学人员派出和在外学习期间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加大吸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创业或以适当方式为祖国服务的工作力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有关留学人员回国任职、工资津贴、科研经费以及住房、保险、探亲、家属就业、子女入学等各项政策规定。加快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建设。为海外华侨回国及海外华人、外国专家来华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各地区、各部门及用人单位,要树立“大人才”观,充分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采用多种方式吸引各类优秀人才。
5.改革分配制度。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有条件的单位可实行协议工资、年薪制,以及对有突出贡献人员奖励股权、期权等多元化分配方式,逐步形成工资报酬与贡献挂钩的分配激励机制。鼓励专业技术人才面向基层,面向农村,面向企业,面向西部地区,积极探索和开展多种方式的有偿服务。注意发挥离退休老专家的作用,妥善解决著名老科学家、老艺术家的生活补贴、医疗等实际问题。
6.加强继续教育。以改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为目标,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建立国家、单位、个人三方负担的继续教育投入体制和由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以需求为导向的继续教育体系。进一步落实专业技术人才定期进修、出国深造的培训政策,不断完善国际合作、岗位实践、在职进修、交流和挂职等多途径的培训制度。
7.推进人才管理的法制建设。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探索建立以人才评价、培养、激励、流动为主要内容的人才政策体系。对在实践中证明切实可行、已经比较成熟的政策,要适时提出立法建议。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护专业技术人才与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人才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逐步实现人才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三、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加快中介服务组织建设
8.增强企业聚集人才的能力和活力。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和吸纳人才的主体。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要率先加强企业研究开发机构的建设,加大对技术创新、人才开发的投入,力争经过3至5年的努力,建成一批具有世界先进水平、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研究开发机构。推动应用开发型科研院所改制为企业或进入企业。鼓励和引导专业技术人才向企业流动。国家继续加大投入,增强企业持续创新能力。要大力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采取必要的政策扶持,使之成为吸引和使用好优秀高新技术人才的基地。
9.充分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吸引和使用好人才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创新基地建设,建立“开放、流动、竞争、协作”的新机制,推行以项目和课题为主的研究组织形式,充分给予项目和课题组在用人、分配和激励方面的自主权。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研究,改变产学研相脱节状况,促进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10.大力发展人才市场和科技服务中介组织。制定人才市场管理法规,加强人才市场法制化建设。建立完善人才市场许可证制度和年审制度。加强人才市场管理执法监督检查。规范人事代理行为,建立人才中介服务标准体系。鼓励创办为人才资源开发提供服务的各类中介组织。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创业园区、生产力促进中心和“孵化器”的建设。制定和完善管理办法,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四、开展前瞻性研究,加强人才预测、规划和信息化工作
11.加强人才开发的预测研究。要对人才总量、结构、分布以及重要行业、关键领域的人才需求进行预测,加强人才资源开发的前瞻性研究,针对专业技术人才开发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提出对策。
12.制定科学合理的人才规划。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抓紧制定全国性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国家重要行业(产业)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制定科学合理和切实可行的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技术人才规划。
13.高度重视人才资源信息化工作。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国家优秀人才信息资源中心,为国家重点建设、重大攻关项目提供人才信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要积极推进各类人才信息库、人才信息网络的建设。逐步建立全国性专业技术人才信息网络,重视人才供求信息发布工作,加强人才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五、实行分类管理,加速培养专业技术骨干和青年人才
14.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分类管理。针对科学研究、工程技术、科技管理、教育和文化艺术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成长的不同特点、规律和关键性问题,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培养方式、激励措施和管理办法。逐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能够充分发挥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作用的分类管理体制。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推进执业资格制度。对责任重大、社会通用性强并关系公共利益的专业技术岗位实行准入控制,推进职业资格的国际互认。
15.加速专业技术人才骨干队伍建设。重点抓好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特别要注意发现和培养一批站在世界科技前沿、勇于创新和创业的学术技术带头人,具有宏观战略思维、能够组织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科技管理专家,精通国际经济贸易运作规则和法律、能够参与国际竞争的高级专业人才。要改进政府特殊津贴工作,突出重点,提高津贴标准。要采取特殊措施,提高特殊重要人才的工资待遇。要研究建立国家重要人才安全管理工作体制。中央组织部要进一步做好直接联系杰出专家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和改进专家管理工作,探索新形势下加速专业技术人才骨干队伍建设的新思路。
16.加大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力度。拓宽视野,不拘一格,注重发现具有潜质的青年人才,为他们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要重视培养年轻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他们在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中努力拼搏。要大力倡导团结协作、集体攻关的团队精神,努力培养青年科学家群体。要注意正确处理好现有人才与引进人才的关系,创造各类优秀青年人才平等竞争、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机制。进一步做好“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百人计划”等青年人才培养工作,不断探索培养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新途径。
17.加快西部地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抓紧制定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人才规划和配套政策。建立西部人才开发专项基金,实行资金、项目、人才配套投入。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提高西部地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水平。进一步扩大“西部之光”人才培养计划的规模,加大经费的支持力度。实施“西部千名学科带头人工程”。西部地区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人才资源现状,尽快制定并实施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政策和措施,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和机制,稳定现有人才,吸引更多的人才参与西部开发。结合国家重大项目实施、重点工程建设和支柱产业发展,大力推进东部、中部与西部地区专业技术人才的交流与合作。
六、重视专业技术人才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
18.重视做好专业技术人才的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和国际形势发展变化的实际,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党员专家的政治理论培训。要针对专业技术人才的特点和需求,采取举办邓小平理论研究班、时事政治讲座、国情考察等形式,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理想信念、职业道德的教育。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扬爱国主义和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的精神,努力成为先进生产力的重要开拓者和先进文化的重要创造者、传播者。要从专业技术人才群体的思想实际着眼,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内容、形式、方法和机制的创新,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先进典型事迹,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19.切实加强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要真正树立起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和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意识,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讨论研究。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主要领导要带头学习新的科技知识,关注科技进步,密切联系专家,与专家交朋友。建立领导干部科技进步与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并作为考核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
20.建立统分结构、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由中央组织部牵头,建立全国知识分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中央各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协调有关重要政策的研究、执行和工作的部署、落实。宣传、统战、人事、科技、教育、计划、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地也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专业技术人才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制度。
21.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管理部门的自身建设和理论研究。充实管理部门的力量,配备高素质的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工作经费,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境内(外)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意识。重视对人才理论、人才成长规律和管理规律的研究,学习借鉴国外人才资源开发的经验。
22.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中央的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并认真付诸实施,在抓落实上下功夫。要定期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进行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每年要对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