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教育家先进事迹--于漪
|
|
|
|
|
| 发表时间:2023年09月04日 |
|
|
关于新乡学院2023年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结果的公示
|
|
按照《新乡学院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院党字﹝2021﹞97号)规定,在全校开展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集体推荐工作。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按全校教师人数的10%比例推荐212人。先进集体评选按15%比例推荐10个。现将推荐结果公示如下: 一、先进集体(10个) 巡察办公室 机关党委 信息化管理中心 基建处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美术学院 音乐学院 教育科学 |
|
|
| 发表时间:2023年09月01日 |
|
|
关于2022 年度新乡学院“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公示
|
|
依据《新乡学院“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院党字〔2020〕121 号),经基层推荐、会议评审,结合年度考核结果、教学效果考评结果,并经党委会研究决定,评选出 “师德标兵”和 “师德先进个人”共计40名,现予以公示。 一、师德标兵(10 人) 贾若凌 穆荣红 司 化 孙金玲 田金河 王 韵 吴花蕊 姚 广 张荣欢 赵凤梅 二、师德先进个人(30人) 陈柳颖 陈晓前 陈玉香 杜 |
|
|
| 发表时间:2023年09月01日 |
|
|
关于2022 年度新乡学院“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公示
|
|
依据《新乡学院“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院党字〔2020〕121 号),经基层推荐、会议评审,结合年度考核结果、教学效果考评结果,并经党委会研究决定,评选出 “师德标兵”和 “师德先进个人”共计40名,现予以公示。 一、师德标兵(10 人) 贾若凌 穆荣红 司 化 孙金玲 田金河 王 韵 吴花蕊 姚 广 张荣欢 赵凤梅 二、师德先进个人(30人 |
|
|
| 发表时间:2023年09月01日 |
|
|
新乡学院关于开展 2023 年度“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的通知
|
|
各单位: 为热烈庆祝第 39 个教师节,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大力弘扬优秀尊师文化,引导社会各界感念师恩、礼敬教师,努力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的通知(教师函〔2023〕602 号)》通知要求,继续开展 “为教师亮灯”公益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活动名称:为教师亮灯。 (二)活动时间:2023 年 9 |
|
|
| 发表时间:2023年09月01日 |
|
|
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十三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
|
|
|
|
| 发表时间:2023年08月31日 |
|
|
中共中央关于追授黄大年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的决定
|
|
2017年5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吉林大学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原教授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指示强调,黄大年同志秉持科技报国理想,把为祖国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贡献力量作为毕生追求,为我国教育科研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他的先进事迹感人肺腑。我们要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爱国情怀,学习他教书育人、敢为人先的敬业精神,学习他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操,把爱国之情、报国之 |
|
|
| 发表时间:2023年08月22日 |
|
|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
|
|
|
|
| 发表时间:2023年08月22日 |
|
|
教育部关于追授黄大年同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的决定
|
|
教师〔2017〕3号 黄大年,男,汉族,195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系国家入选专家(敏感词),国家(敏感词)专家联谊会第三届执委会副会长,吉林大学新兴交叉学科学部学部长、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17年1月8日,因病不幸去世,年仅58岁。 黄大年同志热爱祖国,品格高尚,始终把祖国富强、民族振兴作为矢志不移的追求目标,2009年毅然放弃国外优越条件回到祖国,成为东北地区 |
|
|
| 发表时间:2023年08月21日 |
|
|
关于新乡学院2023年评选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的通知
|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激励广大教职工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建设一支推动新乡学院又快又好发展的教师队伍、管理队伍和服务队伍,按照《新乡学院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院党字﹝2021﹞97号)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比例 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全校正处级单位 |
|
|
| 发表时间:2023年08月21日 |
|
|
新乡学院关于评选2022年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四有”好老师教师队伍,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开展2023年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
|
|
| 发表时间:2023年08月21日 |
|
|
关于新乡学院2023年评选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工作的通知
|
|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激励广大教职工忠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建设一支推动新乡学院又快又好发展的教师队伍、管理队伍和服务队伍,按照《新乡学院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办法》(院党字﹝2021﹞97号)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先进集体、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推荐范围和比例 先进集体的评选对象为全校正处级单位 |
|
|
| 发表时间:2023年08月21日 |
|
|
新乡学院关于评选2022年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
|
新乡学院关于评选2022年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四有”好老师教师队伍,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 |
|
|
| 发表时间:2023年08月21日 |
|
|
新乡学院关于评选2022年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
|
新乡学院关于评选2022年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四有”好老师教师队伍,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 |
|
|
| 发表时间:2023年08月21日 |
|
|
新乡学院关于评选2022年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
|
新乡学院关于评选2022年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四有”好老师教师队伍,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决定 |
|
|
| 发表时间:2023年08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