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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赴北京参加由工信部组织的2017年医药博士专场招聘会
为加强我校生物医药类博士的引进,2017年11月26日,我校人事处老师带领生命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医学院的多名老师赴北京参加由工信部举办的第三届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博士专场招聘会。 此次招聘会,举办方特邀几十家全国大型医药企业、科研院所以及高等院校前来参加,招聘会现场高层次人才比肩接踵、络绎不绝。我校老师现场分发招聘宣传彩页,宣讲我校的高层次引进政策,引起现场博士的广泛关注;许多博士慕名而来
发表时间:2017年11月30日

新乡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公告
发表时间:2017年11月28日

新乡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公告
发表时间:2017年11月28日

新乡学院2017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教师公告
发表时间:2017年11月28日

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豫人职〔2007〕 10号)
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 (豫人职〔2007〕 10号)
发表时间:2017年11月28日

新乡学院 优秀合同制人员转聘人事代理实施办法(试行)
新乡学院 优秀合同制人员转聘人事代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合同制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逐步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河南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豫人才〔1996〕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合同制人员是指学校按合同制用工方式管理
发表时间:2017年11月21日

我校赴四川、陕西、湖北、山东、浙江招聘高层人才纪实(二)
继九月份参加的三场高层次人才招聘会之后,为进一步加快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从10月11日到11月15日,我校又组织相关人员分别前往四川、陕西、湖北、山东、浙江等五省高校参加由工信部组织的高层次人才招聘会,副校长陈业宏更是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带队,率领人事处和院部的有关同志赴陕西招贤纳士。 在博士招聘会现场,我校教师与前来参加招聘会的博士们进行洽谈,耐心细致地向博士们介绍了我校工作的条件和高层次人才
发表时间:2017年11月20日

2017年优秀合同制人员转聘人事代理工作通知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新乡学院优秀合同制人员转聘人事代理实施办法(试行)》(校人字〔2017〕9号)文件精神,2017年优秀合同制人员转聘人事代理工作于近日启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转聘指标 本次转聘指标为30个,按教学部门和非教学部门两类分配指标。 二、转聘程序 1.个人申请(11月10日—14日) 符合转聘条件的合同制人员填写《新乡学院优秀合同制人员转聘人事代理申请表》。 2.
发表时间:2017年11月09日

关于集体人事代理人员集中申请办理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新乡市职称评审相关文件规定,我校集体人事代理人员(不含合同制)需由学校集中申请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个人凭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号注册、登陆新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平台(http://www.hnzjgl.gov.cn/)报名学习相应科目,完成规定学时,取得继续教育证书后,方可参加当年度职称评审。 一、人员范围 2017年11月(含)之前来校工作,且个人档案已存放在新乡市人才交流市场
发表时间:2017年11月08日

关于人事代理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接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凡在高校工作人事代理人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不再接收职称申报评审材料,由高校开展自主评审工作,现将我校人事代理人员(含合同制)职称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我校人事代理人员是指在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进行人事代理的人员,且须与我校签订劳动合同(协议),明确相关岗位、职能及有关要求。 未进行人事代理的,须到新乡市人力资源和
发表时间:2017年11月08日

关于2017年度职称评审预报名工作通知
为了做好2017年度职称工作,现就我校预报名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7年度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含人事代理、校内编制和合同制),可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系列职称。 二、报名条件 预报名参加职称评审的人员在基本条件、学历、任职年限、水平能力测试等资格申报条件上应满足相关文件要求(详见附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 三、报名安排 教师系列(含在党政
发表时间:2017年11月08日

关于公开展示2017年度会计系列职称申报人员材料的通知
各单位及相关人员: 根据工作安排,现对我校2017年会计系列申报人员的职称材料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开展示。 一、时间 2017年11月7日-11月11日。 二、展示地点 学科(系列) 公开展示地点 会计系列 C14号楼一楼财务处会议室 欢迎广大教职员工参观阅览。公开展示期间如对申报人评审材料有疑议,可通过书面材料向校人事处或纪委反映,监督电话:36825236(纪委),3682565(人事处
发表时间:2017年11月07日

机构设置
部门简介 人事处是在校党委和校行政领导下负责全校人事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 其主要职责是: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岗位设置;师资队伍规划与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与培养;教职工招聘、调配、培训、工资福利、考核、奖惩、社会保险、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人事档案归档、人事信息统计;教职工退休等。 人事处下设人事科、劳资科、职称科和劳资科。 新乡学院热忱欢迎有志于高等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加盟,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发表时间:2017年11月03日

关于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的通知
各单位: 规范职称评审工作,确保公平公正,杜绝学术腐败和不正之风,是建设高素质师资队伍的需要,是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的需要。为做好2017年职称评审工作,现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加强职称评审相关内容学习 职称评审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涉及到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提高认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河南省和我校职称政策,明确职称评审工作相关程序和规定。 二、严格遵守职称评审工作纪律 根据
发表时间: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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