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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关于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单位: 2023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延期进行,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平稳顺利,现将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理论测试时间   科目一:3月26日(周日)14:30—15:20 科目二:3月26日(周日)15:40—16:30 补考测试:4月22日(周六)14:30—15:20 4月22日(周六)15:40—16:30 二、考试方式 本次理论测试仍然采用学校统一组织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20日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20日

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十一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16日

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十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16日

教育部公开曝光第九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16日

教育部公开曝光第八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16日

教育部公开曝光第七批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16日

做智慧父母 享亲子时光——我校举办教师成长系列工作坊(第一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我校家庭成员身心健康和家庭发展能力,树立和谐家庭的发展理念,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联合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于3月14日下午在A05-104智慧教室举办教师成长系列工作坊(第一期),本次活动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于洪超主持。 于老师以“做智慧父母 享亲子时光”为题,围绕“教育孩子过程中最头疼的事情”“家长在教育孩子过程中的五点注意事项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16日

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根据《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乡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试行)》(院人字〔2019〕19号)和《新乡学院事业编制外临时用工管理办法》(校人字〔2016〕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14日

关于开展2023年师德主题教育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奋进新征程,志做大先生”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教师[2023]64号),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3年师德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活动内容主要包括: 一、启动首届河南省教书育人楷模宣传推介活动。 二、开展“出彩河南人”2023最美教师宣传推介活动。 三、开展师德教育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活动。 四、开展师德师风优秀案例评选活动。 五、举办“出彩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14日

新乡学院关于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2023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即将进行,为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平稳顺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科目一:3月15日(周三)9:00—9:50; 科目二:3月15日(周三)10:05—10:55。 二、考试方式 理论测试采用学校统一组织考场,通过电脑机测方式进行,将通过河南教师网络学院(www.hnjswlxy.cn)平台开展。 三、考试地点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10日

新乡学院关于2023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测试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10日

关于做好2023年度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考务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办函〔2023〕28号)转发如下,请各单位及时传达文件精神,符合条件、有意向报名的老师请填写相关附件,并严格按照文件时间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联 系 人:吕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3-3682565        人事处     2023年3月9日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09日

关于举办新乡学院教师成长系列工作坊 (第一期)的通知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促进教师全方位成长,树立和谐家庭的发展理念,推进家庭文明建设,提高家庭成员身心健康和家庭发展能力,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和大学生心理健康指导中心联合举办教师成长系列工作坊活动,本次活动共分三期进行,现将第一期活动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做智慧父母 享亲子时光》 二、活动时间     3月14日(周二)下午3:00 三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09日

关于做好新一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新一批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新人社办〔2023〕12号)转发如下,请各单位及时传达文件精神,符合条件、有意向报名的老师请填写相关附件,并于3月10日上午11点前将推荐材料报至人事处808,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xxyrsc@126.com。联系人:吕老师、刘老师,联系电话:3682565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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