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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 职称评审正式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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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上级文件和我校职称评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现将我校2022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职称评审正式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正式报名及基层资格初审 1.时间安排:11月21日(周一)——25日(周五)。 2.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新乡学院高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新院人〔2022〕26号)、《新乡学院思政课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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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2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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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2022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职称工作基层领导小组和基层推荐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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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各教学单位成立职称工作基层领导小组和基层推荐小组通知如下: 一、组建职称工作基层领导小组 职称工作基层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基层职称申报人员的职称晋升情况统计、政策宣传、材料查验、资格审查、民主测评、评议推荐和相关争议问题处理等工作,组长由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总人数不少于5人。思政课教师基层领导小组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建,专职辅导员教师基层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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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2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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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全体人员学习孙功奇书记、尹新明校长在中层干部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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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全体人员于2022年11月15日(周二)下午,在图书馆南楼801会议室召开会议,学习孙功奇书记、尹新明校长在中层干部大会上的讲话。杨钧处长首先向大家传达了孙功奇书记、尹新明校长在中层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孙书记指出,近年来,学校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并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牢记以下几点。一要牢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二要牢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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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2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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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职称评审相关文件面向全校教师广泛征求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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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人事处经前期研讨座谈,会同教务、科研、学生、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单位多次召开文件修订专题工作会议,并经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形成以下职称评审相关文件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校教师广泛征求意见,请各单位及时查收并及时传达,并汇总本单位对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于11月16日下午5:00前将征求意见书面材料纸质版交到人事处808(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到xxxyzc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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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2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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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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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2年下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我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任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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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2年1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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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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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新乡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新办〔2010〕19号)及《新乡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办法》(新人社〔2013〕50号)等有关规定,按照人社局安排,我校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三级岗位推荐申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现聘用在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 二、时间安排 请各符合条件人员11月18日(周五)上午11:00前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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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2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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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社会系列职称审核推荐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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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2〕7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2年度社会系列职称审核推荐结果予以公示。 一、高级职称(1人) 图书资料系列 副研究馆员1人:苏明强 二、中级职称(3人) 1.工程系列 工程师1人:苏婕 2.图书系列 馆员2人:段珍珍(人事代理)、张 喆(人事代理) 3.会计系列 会计师1人:张喜光(转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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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2年11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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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我市博士后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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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我校根据《关于印发<新乡市加强博士后工作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实施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办〔2022〕28号)和《河南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开展2022年度博士后经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范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招收博士后的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此时间范围内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工作的有关单位以及新设站(基地)单位。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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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2年11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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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二级岗位申报推荐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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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2017〕64号)规定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293号),按照市人社局安排,人事处组织了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二级岗位申报、推荐相关工作。通过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等程序,拟推荐宋伟、韩辉两名同志为推荐人选,现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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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2年11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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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系列职称评审学校综合考核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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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我校于11月4日对资格初审通过的9名申报人员进行了学校综合考核程序,由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对申报人员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考核;科研处对申报人员的学术道德、学术规范等学术风气进行考核。经考核,苏婕等9名申报人员综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公示期:2022年11月4日——11月8日。 监督电话:0373-3682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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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2年11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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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党支部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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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11月2日下午,人事处党支部书记杨钧为人事处党支部全体党员专题宣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党课。 杨钧以“加强学习、担当作为,‘以三个第一’为要求提升人事管理服务水平”为主题,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概述开篇明义,以党的二十大报告要点为主线、重点对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特别着重从二十大报告提出的“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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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2年11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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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处党支部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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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是学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11月2日下午,人事处党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会议由人事处党支部书记杨钧主持,人事处全体党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集体传达了《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杨钧强调,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一要开展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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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2年11月0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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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职称评审拟参评人员审核评审及优先条件预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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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请2022年度高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职称拟参评人员(即预报名人员)参照《新乡学院教师系列(含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院人字〔2021〕13号)文件(附件1)第36条、37条规定,梳理本人业绩材料,认为有符合条件者,请填写《审核评审条件申报表》(附件2)、《优先条件申报表》(附件3),并由所在部门审核(对照申报条款审核支撑材料原件)后签字盖章。 各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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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2年11月0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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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迟新乡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考试(笔试)时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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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学校研究决定推迟原定于2022年10月29日举行的新乡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考试(笔试)。考试时间将根据全省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新乡学院官网公告,及时了解最新考试安排。 新乡学院人事处 2022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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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2年10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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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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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豫人社〔2017〕64号)规定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2〕293号)精神,按照人社局安排,现就我校开展2022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事业单位符合《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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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22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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